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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杜浔镇进一步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

杜政〔2020〕111号

发布时间:2021.08.25来源:点击率:0

各沿海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海上涉渔船舶管控工作,维护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秩序和周边海域安定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杜浔镇进一步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杜浔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杜浔镇进一步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方案

 

各沿海村: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渔船管理,维护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秩序和周边海域安定稳定,决定开展进一步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原则,统筹陆上海上执法力量,开展打击非法修造“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打击涉渔“三无”船舶赴敏感海域捕捞生产和盗采红珊瑚等专项行动,实现全覆盖排查、全链条整治、全方位监管,确保实现“存量年底前清零,增量零容忍”目标。

二、整治对象

认定标准:用于捕捞作业及其辅助活动的无船名、无船籍港、无渔业船舶证书的船舶。包括:(1)未履行审批手续,非法修造、购置用于捕捞作业及其辅助活动的船舶;(2)套用渔业船舶证书、用于捕捞作业及其辅助活动的“克隆”船;(3)船上有捕捞设施或渔具渔网的“三无”船舶。

整治对象:1)非法修造、改造涉渔“三无”船舶;(2)船长12米以上的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3)经鉴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涉渔“三无”船舶;(4)利用“三无”船舶赴敏感海域捕捞、盗采红珊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打击非法修造涉渔“三无”船舶攻坚战。由镇牵头,联系区经发局、农林水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治安办)配合,对辖区内船舶修造厂(点)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未取得修造资质的非法船舶修造厂(点)及在建涉渔“三无”船舶的底数,建档立卡,做到“一厂一册”“一镇一档”,并依法严厉打击、清理取缔。

(二)开展清理取缔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攻坚战。由镇牵头,联系区农林水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治安办)配合,沿海各村对辖区内所有涉渔船舶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船一卡”“一村一档”,全面摸清辖区内涉渔“三无”船舶底数。重点整治船长12米以上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经鉴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涉渔“三无”船舶。对船长小于12米的小型涉渔“三无”船舶,分类处置,加强管理。开展全镇“封港清查”行动,一经查实,依法依规、顶格处置,形成震慑。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9月底前)。各沿海村要组织村两委干部、村级船舶管理员认真按照本行动方案,结合各村工作实际,抓紧动员部署,广泛宣传,组织相关人员摸清辖区内非法船舶修造厂(点),涉渔“三无”船舶的底数,形成“一船一卡”“一村一档”“一厂一册”及问题线索清单,定期上报汇总。

(二)集中整治、全面清理阶段(2021年6月底前)。通过全面排查,对查证属实的涉渔“三无”船舶非法修造厂(点),要全面清理取缔。对查获并认定的涉渔“三无”船舶要分类处置:(1)对船长12米以上的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要全面清理取缔、分期分批处置;(2)对12米以下的小型“涉渔”三无船舶,区分养殖辅助船、海上交通摆渡等用途,分类处置,加强管理;经鉴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违法违规的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对赴敏感海域捕捞作业、参与盗采红珊瑚的“三无”船舶,依法依规查扣没收、按照相关规程集中定点拆解,加强全程监管,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存量年底前清零,增量零容忍”的工作目标。

(三)巩固提升、长效监管阶段(2021年7月起)。要深入总结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乡镇船舶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管理主体及责任,完善涉渔“三无”船舶分类处置办法,实现全方位长效监管,防止失管、漏管、脱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本次专项整治,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的决策部署上来,镇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沿海各村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层层抓好落实。要结合各自辖区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落实保障,确保整治工作积极稳步推进。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镇村有关单位要针对辖区实际,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户外宣传贴画、横幅标语、村级广播等各种载体,深入渔民出海口、渔民家庭,积极宣传涉渔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和海上“打非治违”等相关政策和措施。

(三)强化联合执法,增强整治合力。镇村有关单位要建立沟通联系及配合工作机制,采取镇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开展执法活动,形成监管合力。对于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负有安全监督管理的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罚,采取强制措施,予以严厉打击。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船舶从事航行和营运的,要依法严惩。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落实追责。镇村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督导,确保工作任务在基层有效落实,工作措施在一线有效实施。对排查整改不重视、不认真、进展慢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对敷衍了事、整治无力、漏查失管等行为的,要严肃追责。

 

附件:杜浔镇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杜浔镇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李相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林海东(镇二级主任科员)

   长:胡艺发(镇党委副书记)

陈兆彬(北坂边防所所长)

林育鹏(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员:黄美生(海管站站长)

            林天利(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蔡永鑫(信访室负责人)

黄艺彬(边防干警)

陈文玉(海管站干事)

郑添林(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

            吕汉城(林前村委会主任)

            林文次(湖里村委会主任)

      洪六盛 (后姚村委会主任)

            刘来坤(北坂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海洋与渔业站,办公室主任由黄美生兼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