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杜浔镇委员会 杜浔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杜浔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杜委〔2020〕22号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杜浔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杜浔镇委员会
杜浔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杜浔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杜浔镇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突出源头治理,对全镇范围内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地摸底、排查、建档、立册、上平台,对结构安全问题采取坚决、果断、科学、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摸排整治对象
1.住宅。包括:自建房、成套房、公寓楼、宿舍楼、改建的群租房等;
2.别墅。包括:独栋、联排、双拼、叠拼别墅等;
3.厂房。包括: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物流仓储场所等;
4.公共建筑。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娱乐场所,各类商业场所,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含民宿),各类交通运输场站,各类宾馆、酒店、餐馆、招待所,各类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种培训、托管机构,各类医疗卫生场所,各类养老、托老机构等;
5.人防工程。包括:人防设施及地下空间等;
6.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
三、摸排整治重点
要在2019年排查的基础上,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一栋不漏、一户不落,重点抓好以下类型: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以及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
2.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已完成征迁签约尚未拆除现有居民或企业员工入住的房子。
2019年专项行动中已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和一般安全隐患房屋,要作为此次百日攻坚行动的重中之重。
四、时间安排
(一)迅速动员部署(2020年3月26日前)
要结合实际,边动员、边布置、边整治,组建工作团队,组织业务培训,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动员到村(居)、物业、企业、居民、沿街店面业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月21日前,各村(居)要将动员部署情况、联络人名单、联系方式报送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摸底排查(2020年4月30日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镇级排查,区级复核”的方式。业主自查村(居)组织,逐一摸底排查、逐一梳理问题,不落一栋、不落一户,做到应查尽查,每一户都要有现场图片留存,参与核查的人员一律签字留档。要首先核查无资质设计、擅自加层、改变使用功能、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房屋,以及已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房屋。
每栋房屋排查均需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到场,通过现场踏勘、查阅核对图纸,走访询问周边群众,重点掌握设计施工情况及结构安全存在隐患问题。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排查技术人员要测绘结构草图,第一时间提交有资质设计单位进行验算评估。对有资质设计的房屋,要联系原设计单位进行回访核实。城建站负责对接区建设局,配合做好现场踏勘工作。
由镇城建站组织村(居)以及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作为基础,逐一对辖区范围内摸排整治对象房屋进行全覆盖排查。采集摸排整治重点房屋户主和房屋信息,检查房屋墙体、大梁、柱子、地基等,对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定,拍照取证,村(居)、镇分类填写《漳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由所在村(居)书记、主任、挂钩领导签字确认,上报镇政府。排查信息逐一全部录入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不落一栋、不落一户,做到应查尽查。
(三)坚决整治清理(2020年5月31日前)
要逐一形成问题清单,逐一确定处置意见,重大隐患先查先治,实施清单销号管理,该鉴定的,立即鉴定;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钢结构房屋,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以及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未按要求清人、停用、封房的,按照《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书面上报镇城建站,再申请依法强制执行。并抄送公安、消防、卫健、文化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收回各类证照,依法撤销各种审批、登记手续。管委会将排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告知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杜浔派出所、北坂边防派出所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开展复核验收(2020年6月30日前)
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复核,联系技术专家保障组,用政府购买服务、动员企业资源参与,对开展鉴定、加固补强或拆除的房屋,逐一进行现场复核销号、闭环管理,并将整治信息及时登录信息系统。经区级复核整治到位的,上报市级验收。市级将组织力量通过抽查、评估等形式开展验收,造册归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杜浔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担任常务副组长,镇班子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和推动我镇的排查整治验收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依托镇城建站,从各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落实责任分工
1.镇: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推动落实。
2.村(居):承担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负有发动群众、直接参与的具体责任。
3.业主:承担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负有自查自纠和配合整改的主体责任。
4.镇直有关部门:承担专项行动的牵头协调、督促指导的工作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住宅、别墅、厂房、公共建筑、人防工程等各类房屋落实本行业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到位。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的同时,各职能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三)建立联动机制
从行动之日起至行动结束,由王洪德主席牵头,全力对接区建设局,全程配合,及时整改纠正,确保排查质量。
(四)严格效能督查
镇党委组织镇纪委、组织等部门,配合上级执纪工作组、组织工作组和督导指导组,开展一线巡察、一线考核和督导指导工作;巡察结果、考核结果和督导结果将与干部使用相挂钩。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要从源头上有效治理,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违建别墅”问题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路千村”“两违”综合治理等工作,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启动效能问责和党纪政纪处分。
(五)建立举报制度
设立举报电话0596-3881500,接受群众举报并逐一核实。
(六)强化舆论监督
利用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群众工作,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镇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区新闻中心古雷潮记者的暗查暗访工作,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附件:1.杜浔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杜浔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3.漳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
附件1
杜浔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振宗 党委书记
李相武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王洪德 人大主席
副 组 长:林海东 二级主任科员
邱晚水 二级主任科员
潘建春 二级主任科员
方志坚 党委副书记
林伟杰 党委副书记
陈满海 党委纪委书记
林立维 党委组织委员
王武乾 党委宣传委员
陈晓冬 党委统战委员
黄攀辉 党委武装部长
黄建生 党委秘书、副镇长
邱晓婷 四级主任科员
陈梅燕 四级主任科员
卢宗勇 杜浔市场监管管理所所长
胡育斌 杜浔派出所所长
陈兆彬 北坂边防所所长
成 员:林汉强 党政办主任
连金海 城建站站长
林开顺 财政所所长
林志军 安办主任
黄永祥 经管站站长
黄俊银 纪委副书记
洪玉美 劳动保障所负责人
洪永智 林业站负责人
林志恩 水利站负责人
俞顺有 民政办负责人
陈瑞强 卫计办主任
陈友国 古雷港区医院院长
蔡春光 漳浦四中校长
郑惠成 龙山中学校长
涂慧鹏 浔阳中学校长
林振强 杜浔中心学校校长
各村(居)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洪德兼任办公室主任,连金海兼任副主任,成员由城建站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协调、指导全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传达部署落实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协调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排查整治验收等各阶段的信息收集汇总。督查排查整治工作落实,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对不负责任、工作推进不力、效能低下的,实行挂牌督办,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效能问责。
附件2 杜浔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 | |||||||||||||||||
填报单位: |
| 2020年 月 日 | |||||||||||||||
序 | 行政村 | 户(业)主名称 | 排查整治对象房屋类别 | 排查整治重点房屋类别 | 隐患情形 | 备注 | |||||||||||
住宅 | 别墅 | 厂房 | 公共 | 其他 | 出租及人员集中居住房屋场所 | "三无" | 擅自改变 | 擅自加层 | 生产经营 | 其他 | 没有 | 一般 | 重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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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书记、主任: 驻村工作组长: 驻村领导: |
附件3
漳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业主 |
| 地 址 | 县(市)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居) 路(街巷) 号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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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排整治对象房屋类别 | 住宅 | □自建房 □成套房 □公寓楼 □宿舍楼 □改建的群租房 | ||
别墅 | □独栋 □联排 □双拼 □叠拼 | |||
厂房 | □生产场所 □经营场所 □办公场所 □物流仓储场所 | |||
公共建筑 | □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房 □娱乐场所 □商业场所 □文化旅游场所(含民宿) □交通运输场站 □宾馆、酒店、餐馆、招待所 □大中小学校、幼儿园 □培训、托管机构场所 □医疗卫生场所 □养老、托老机构场所 □其他 | |||
人防工程 | □人防设施及地下空间 | |||
其他类别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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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排整治重点房屋类别 | □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定点医院 □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 □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 □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其他类别: | |||
隐患情形 |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 |||
□墙体 □大梁 □柱子 □地基 (隐患面积 m2) (房屋隐患现场照片在纸张背面打印) | ||||
整治方案 | □全部拆除 □局部拆除 □恢复原始使用功能 □加固补强 □补办手续(仅限改变使用功能) | |||
整治情况 | (整治后现场照片在纸张背面打印) | |||
整治责任人: 责任领导: | ||||
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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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责任人: 责任领导: |
备注: 此表登记一般和重大隐患房屋,由村居(社区)、乡镇(街道)负责填报。
业主: 排查(技术)人员: 村居(社区)主要领导:
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乡镇(街道)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