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霞美镇2020年今冬明春渔港渔船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浦霞政〔2020〕86号
9个沿海村党支部、村委会:
现将《霞美镇2020年今冬明春渔港渔船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
霞美镇2020年今冬明春渔港渔船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古雷开发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古安办〔2020〕9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渔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 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安委会的要求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渔港渔船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渔港渔船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有效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镇渔港澳口渔船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渔港渔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开展渔港澳口渔船火灾隐患综合治理,重点排查渔港渔船电气设备管理操作不当方面的隐患、机械设备操作管理不当方面的隐患、厨房用火方面的隐患;告知船员不得在机舱和休息舱室内吸烟、乱弃烟头,正确使用油灶,防止火苗过大或火星外溅;禁止擅自在渔港内修船明火作业、燃放烟花爆竹、装载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二)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消防安全。全国、全省、全区“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开展节日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确保渔港渔船消防安全稳定。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镇持续推进渔港渔船消防安全进渔村、上渔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手册, 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户外媒体等宣传阵地高频次播出渔港渔船 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渔港渔船消防安全法规、常识,大力普及渔港渔船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和逃生 自救等防火应急知识,集中曝光典型事故。加强渔业从业人员的 消防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 2020年12月22日前) 镇海管站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沿海村船舶管理员会议,对渔港渔船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时间、内容、责任、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 对照工作方案,联合派出所、海防所、安办、综合执法大队,结合渔港渔船检验及日常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渔港渔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海管站联合派出所、海防所、安办、综合执法大队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治理工作,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并按要求及时总结、上报渔港渔船火灾防范工作情况。 (二)强化兼顾。海管站联合派出所、海防所、安办、综合执法大队,结合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按照“全 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推进渔港渔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隐患闭环管理、违规查处到位。 (三)强化宣教。各沿海村要广泛宣传渔港渔船消防安全法规、常识,大力普及渔港渔船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逃生自救等防火应急知识,大力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微信群等措施增强船东船长船员防火安全意识和扑火自救技能。 (四)严格情况报送。各村要按照要求,及时主动报送本村开展今冬明春渔港渔船火灾防控工作的相关情况。
附件1:霞美镇2020年今冬明春渔港渔船火灾防控工作领导 小组
霞美镇2020年今冬明春
渔港渔船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蔡小彬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王荷明 镇长
副 组 长: 郑秋强 镇人大主席
王振中 镇主任科员
蓝智煌 镇综治副书记
陈杰辉 镇党委副书记
郑进展 派出所所长
廖艺锋 海防所所长
成 员: 蔡五全 镇党政办主任
林瑞邻 镇安办主任
林建新 镇海管站站长
9个沿海村(北江村、下蔡村、董门村、中社村、后辽村、山前村、刘坂村、霞美村、白石村)书记、主任和9个沿海村驻村工作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建新兼任主任,挂靠在镇海管站,负责霞美镇2020年今冬明春渔港渔船火灾防控工作。
(联系人:林建新,电话:18959677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