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杜浔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杜政〔2020〕126号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杜浔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杜政〔2020〕126号)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杜浔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2日
杜浔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为指引,持续保持高压执法监管态势,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查办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要案,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着力维护我镇食品市场繁荣稳定,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重点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未按地方法规要求取得登记备案,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销售“三无”食品、假冒注册商标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活动;
3.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4.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5.食品虚假宣传行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规直销和非法传销。
三、任务分工
(一)突出重点,强化摸底排查
一要紧盯重点区域。围绕城乡结合部、路边两旁、边远山区等区域,紧盯废旧厂房、闲置厂区、租赁厂房、农贸批发市场、校园及其周边场所展开摸底排查。二要抓住重点问题。重点查处生产、加工、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及包装混淆、虚假宣传、虚假标识、虚假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三要突出重点行为。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打击,突出对网络交易平台促销活动的监管和定向监测,对重复发案率较高的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涉嫌侵权假冒的产品,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对影响恶劣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件、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确保案件查处及时、精准、高效。
(二)突出执法,强化整治成效
通过“飞检”、“双随机”等方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对问题较多、投诉举报集中的企业和产品要加大抽检力度,强化监督抽检结果的运用,并做好情况通报,严防问题商品再次流入市场。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将其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对其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情报导侦,强化线索研判和集约打击,提升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协作效能。聚焦民生、涉外、公共安全领域,围绕重大、恶性案件,组织专案打击行动。对掌握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坚持“早入手”、“果断出手”的原则,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集中精力、集中警力,追根溯源、循线深挖,不放过违法犯罪链条上任何一个环节和任何一名责任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严打击。
(三)突出协作,强化打击合力
根据《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漳市监综﹝2019﹞219号)要求,落实好食品“两法衔接”工作联络、案件移送与监督、提前介入及涉案物品管理与处置等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应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重点区域、领域,通过排查等方式发现线索并认真调查核实,及时立案侦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正当权益,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行动中发现的职务犯罪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注意深挖幕后,做好线索移送工作,铲除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积极推动政企联手,充分发挥企业识假辨假的专业优势,积极与名优品牌企业开展联合打假。
(四)健全机制,强化长效治理
一要建立常态化会商研判机制。坚持专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建立常态化、定期化会商研判机制,实现执法资源、执法信息共享互通。认真梳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日常监督薄弱环节,积极推动源头治理。二要加强案件执法交流和指导。要建立案件查办工作台账,加强案源统计报送。突出“难、硬、重、新”案件的研究应对,组织力量对所立案件进行细致梳理,集中优势兵力警力,全面开展深挖扩线工作,通过查办侦破一批典型性、规模性的大案要案,带动整个系统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加强案件查办工作指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基层执法办案中的难题;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要增强执法工作的互相交流,解决案件移送存在的分歧和误解。要加强对办结案件的自查抽查等监督工作力度,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大要案件的查办实施督查督办。
三要注重工作总结和舆论宣传。公安派出所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按照既定工作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总结归纳推进专项行动的情况、工作数据及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结合执法办案活动,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成效,适时发布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普法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昆仑”、“四个最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安全工作等紧密结合,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运转高效、执行顺畅、保障有力的组织体系,突出地方和部门实际,确保工作任务从上到下贯穿落实;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做到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明确,形成部门联合、区域协作、共同治理的有利局面,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监管责任制,强化督查检查,坚持守土尽责,排除工作阻力,细化任务分工,层层抓好落实。专项整治期间,食安办将组织开展督查,及时跟进督促行动进度,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案件查办情况。专项整治结束后,将适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
(三)统筹协调,加强协作。健全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业务条线指导,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强化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进行通报、移送,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公安机关在接收移送案件时,在达到涉刑基本条件下,不得推诿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