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档案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馆、职改办,市直企事业单位:
根据闽档职改〔2019〕1、2、3号文件精神和漳州市2019年档案职称评审计划,拟于2019年11月召开档案系列职务评审会,凡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任职条件的档案人员,均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做好评审申报工作,并将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市档案馆职改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本次申报档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对象包括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档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符合福建省档案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福建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档职改〔2006〕3号)规定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从事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报送评审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报材料所需提交的材料、填报材料要求等按照闽档职改〔2019〕1、2、3号文件要求报送,文件具体内容请登录漳州档案信息网(网址:http://daj.zhangzhou.gov.cn)下载。
三、其他事项
(一)组织申报
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组织申报工作,各县(市、区)负责县(市、区)直企事业单位的组织申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要及时将文件转发通知各企事业单位档案人员;要做好摸底调查,了解掌握符合申报条件的档案人员的情况;评审材料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及时报送。
(二)任职年限规定
申报初、中级和正高级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申报副高级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
(三)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执行。评审费:初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450元,评审费直接送交漳州市档案馆办公室;副高级每人750元,评审费应同申报材料一并送交或邮政汇款至福建省档案局职改办;正高级每人500元,评审费请申报人员汇到中国档案学会。汇款单上请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四)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地点
申报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请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漳州市档案馆职改办(办公室)。
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请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漳州市档案馆职改办(办公室)。凡未按规定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邱秋萍、蔡艺红
通讯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路49-1号重竞技馆C区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电话:2595563、2023583
漳州市档案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漳州市职改办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