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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6.05.13来源:漳州市档案馆点击数:1,203

查档

一、利用者查阅档案资料,应出示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办理查阅登记。

二、利用者自携物品应存放在指定存包处。未经允许,禁止携带任何摄影器材和食品、饮品进入查阅区。

三、利用者申请并经授权后,可进行自助查阅。

四、利用未数字化的档案且确需调取档案资料原件的,应提出申请。每次申请调阅档案资料原件不得超过十卷。

五、调阅档案资料时,利用者应当面清点,阅览完毕后须按原样封装交回,严禁拆卷。利用者调取的档案资料原件未查阅完毕一周内需要续期的,应提前提出申请。

六、利用者不得将档案资料带出查阅区,不得随意交换阅读。查阅档案资料原件时应小心翻阅,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勾画、涂改,折页、剪裁。利用电子档案时,应在授权范围内查阅,不得随意交换阅读。

七、利用者复制档案资料,应填写《漳州市档案馆复制档案资料申请登记表》和《漳州市档案馆利用档案资料承诺书》。为保护档案资料,维护知识产权,复印档案只限于和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内容,复印图书资料不得超过该图书资料的十分之一。

利用者复制与研究主题有关的档案资料,经审批后,在指定范围内自行拍照。同一档案资料原则上只提供一份复制件。

八、利用者在著作、展览、影像中引用馆藏档案资料内容时,注明来源和出处。

九、利用者需要出具证明的,我馆可在馆藏档案资料复印件上出具证明章。同一档案资料原则上只出具一份证明章。

十、利用者可以到本馆查阅档案资料,也可以登陆本馆网站、拔打咨询电话、来信来函进行查询。


查档服务准则

       服务技能:了解相关政策、熟悉操作技术、精通本职工作。

       服务态度:“五个一”:即以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颗诚心相助,一声慢走相送。

       服务风貌:穿着得体、举止端庄。

       服务纪律:准时上岗、恪尽职守。严于律己、秉公办事。

       服务效果: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内容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

  

 

查档时间及预约方式

查档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夏时制:下午:3:30-5:30),特殊情况工作日延时一小时,节假日可通过互联网、全国查询平台等预约查询。

查档热线:0596-2029582

网上预约查档:漳州档案信息网   http://www.zzdanganguan.com



档案利用制度


一、利用者查阅、摘录或录制档案,须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表明利用者身份、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等,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利用。

二、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馆领导同意,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领导机关审查批准。

三、利用者需复制档案时,复印、照相等均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并加盖“漳州市档案馆查阅专用章”。

四、利用者所得档案复制件,严禁再行复制或私自公布陈列。

五、利用者查阅利用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得拆卷、折叠,不得在案卷上圈点、勾划或作其他标记,不得污染档案。

六、利用档案应在阅览区进行,非必要不借出利用;必须借出时应经馆领导批准。归还档案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检查核对,发现与原件不符等问题,须立即上报处理。

七、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外国学者(含外国留学生)利用档案,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档案馆应注意搜集档案利用效果反馈信息,不断总结开发利用档案经验,不断做好档案开发利用工作,提高档案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查档方式 

一、电话查档

到来电→询问对方需要查询的内容→把主要信息登记下来→查到所需材料→给对方答复(一个工作日之内)→在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明(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来馆查询。如遇到特殊情况,例如对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前来查档,则需将身份证明以拍照、复印或扫描等→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给查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实身份信息→将所需资料整理完毕→由科长审核→通过EMS邮寄给对方。

二、漳州档案信息网查档咨询/预约

①打开漳州档案信息网→点击页面上方“数字档案馆”→打开“查档咨询”模块→填入所需信息→提交→完成查档咨询→工作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会进行确认→用户可在该页面查看咨询结果。

②打开漳州档案信息网→点击页面上方“数字档案馆”→打开“查档预约”模块→进行实名制注册→注册完毕后即可进行查档预约→在“查档预约”页面根据所需内容填入信息→提交完毕→完成预约→工作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会进行确认→用户可在该页面查看预约结果。 

 

窗口服务承诺

 

(一)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热情接待每一位利用者,并为他们提供一个整洁的环境。

(二)认真做好查阅咨询服务工作,做到该办的事坚决办,不推诿;能办的事立即办,不拖拉;难办的事想法办,不扯皮。

(三)简便查阅利用手续,努力提高查准率、查全率,限时、快捷服务。

(四)通过电话查档的,能立即答复的应马上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记下联系方式,认真查找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回电告知。

(五)通过“漳州档案信息网”咨询及预约档案的,咨询的问题能立即解答的应在网上直接解答,自预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并按约定时间给予接待查档。

(六)如利用者所要查阅的档案资料和政府信息非本馆馆藏,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并尽可能告知查阅途径。

(七)对利用者一视同仁,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给予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