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中彰显档案的价值
发布时间:2016.05.05来源:漳州市档案馆点击率:1,203
为加快漳州市区西部的开发建设,促进市区西部经济的繁荣发展,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依据国务院令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漳州市区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规定,配合漳州市政府建设拓通腾飞路西段,需要动迁沿路许多单位的房屋和民宅结合本地块实际情况,福建七建集团凤高路2号基地也属于动迁范围之内,被拆迁房屋面积2570M²,根据“漳州市区学府路北段(一、二期)、腾飞路西段建设用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总公司并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确保国有资产增值。
该文件档案信息在城市拆迁的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起到相当重要的原始凭证作用,作为拆迁与补偿的重要依据,为后续该地块的征用提供借鉴价值,使拆迁工作有序进行,补偿工作落实到位,配合漳州城市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体现了档案利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