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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档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8来源:点击率:0

根据《福建省档案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1年度档案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档职改20221号)和《福建省档案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档案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档职改〔2022〕2号)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为做好2021年度档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和范围

按照《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和《福建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档〔2020〕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凡符合《实施意见》评审范围、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档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报送评审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报任职资格所需提交的评审材料、填报要求等按照闽档职改20221、2号文件(详见附件4、5)具体要求执行。

文件和封面、表格等材料可登录漳州档案信息网(http://daj.zhangzh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件须经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查验原件,注明“属原件复印”,加盖公章;多页内容要加盖骑缝章。委托评审函与申报表、资格证书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等评审材料需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三、其他事项

(一)组织申报

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组织申报工作,各县(区)档案局、人社局负责县(区)直企事业单位的组织申报工作;各县(区)档案局、人社局和市直有关单位需对申报对象及其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并做好委托评审等相关工作。未经公示和委托评审的,不予受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及时将文件转发通知各企事业单位档案人员;要做好摸底调查,了解掌握符合申报条件的档案人员的情况;评审材料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及时报送。

(二)任职年限规定

申报初、中级和副高级人员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1231日。

(三)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地点

申报初、中级和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档案职改办。凡未按规定时间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邱秋萍、赵林洁;

通讯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88号市档案馆

        邮政编码:363000;联系电话:2023583、2595563


        附件1:1.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封面.doc

        附件1:2.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业绩成果材料目录.doc

        附件2:申报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双面打印,不另附纸).doc

        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贴相片).doc

        附件4:(闽档职改〔2021〕1号)关于报送2021年度档案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pdf

        附件5:(闽档职改〔2021〕2 号)关于报送2021年度档案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021年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格(格式).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