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漳州市档案局部门决算说明
2016年度漳州市档案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漳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漳州市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漳财教决批〔2017〕1号)及《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漳委办发〔2016〕21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漳州市档案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财税政策、法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和执行本市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
(二)拟定和执行漳州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拟定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财政工作,指导县(市、区)制定合理的县乡财政体制。
(四)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决算。
(五)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和指导农业“四税”收入;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入。
(六)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公路建设资金和城市建设资金等。
(七)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拟定和执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制度。
(八)拟定和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审批全市专控商品;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九)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十)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监管国有资本变动事宜,监缴国有资本受益;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业务;监管国有企业、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
(十一)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属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市级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
(十二)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审查。
(十三)负责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
(十四)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五)拟定和执行我市政府债务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境外贷款(融资)的对外谈判与磋商业务以及借、用、还的管理工作。
(十六)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管理国债兑付。
(十七)管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十八)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拟定、指导全市会计委派制工作,管理会计委派人员;指导、监督代理会计记帐工作。
(十九)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制度的情况;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二十)负责指导、督促全市财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
(二十一)管理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人事、劳动工资、职工教育、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等工作。
(二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档案局部门包括7个科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漳州市档案局 | 财政拨款 | 23 | 20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漳州市档案局部门主要任务是:履行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市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的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组织人员对新进馆的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
2.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举办系列展览,编辑出版档案史料;
3.正常接收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并对其进行整理、开发和利用;
4.开展民间珍贵重要档案征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征集到的资料进行保护和开发;
5.更换馆藏档案的药品和新进馆档案进行消毒,确保馆藏档案的实体安全;
6.收集管理中央、国家领导人莅临我市视察,在漳举办的全国、全省性经贸、文体、展览活动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活动形成的文字、照片及实物档案。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漳州市档案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685.31万元,本年收入814.27万元,本年支出1200.1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99.39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814.2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077.33万元,减少132%,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814.2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 事业收入0.00万元。
3. 经营收入0.0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亿元。
6. 其他收入0.00亿元。
(二)2016本年支出1200.1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08.3万元,减少10%,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431.9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5.04万元,公用支出119.98万元。
2. 项目支出768.28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0.0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00.1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08.3万元,下降1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支出(2012601)科目支出276.2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14.98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工资、津补贴等经费增加。
(二)档案馆(2012604)科目支出54.1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11.66万元,减少945%。主要原因是无大项目建设,工程尾款的结算。
(三)其他档案事务支出(2012699)科目支出42.3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38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科目支出3.7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7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无该项目支出。
(五)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科目支出609.1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99.69万元,增加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聘请展厅讲解员,档案专用设备采购等支出。
(六)其他文化支出(2070199)科目支出21.7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0.78万元,减少9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标准要求执行。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科目支出45.1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2.93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工资调整,退休人员工资转移社保中心发放。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科目支出0.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
(九)死亡抚恤(2080801)科目支出20.3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0.3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死亡。
(十)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科目支出1.3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3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2016年在职人员死亡,发放遗属生活补助等。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科目支出17.6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7.6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医保转移,医保费增加。
(十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科目支出10.7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27万元,增加21%。主要原因是奖励金增加。
(十三)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科目支出17.4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64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是上调工资,补缴住房公积金比列增加
(十四)年初预留支出(2290200)科目支出79.1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04.37万元,减少511%。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再建工程,只需付设施设备维保费用。
(十五)其他支出(2299901)科目支出0.3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08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
人员工资调整。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12万元,同比增长36.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42万元,主要用于由福建省档案局组织去台湾学习交流。2016年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上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主要是:2015年无因公出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47.1%,主要是:公车使用超过年限,需经常维修。
(三)公务接待费1.4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及各设区市来漳考察等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5批次、接待总人数240人。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6.9%,主要是: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公务接待。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86万元,比2015年增长34.5%,主要是:新增人员,业务需要,增加开支。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各项收支决算表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