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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档案局向社会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8.09.10来源:点击率:0

 

 

一、依法行政,尽职尽责

  漳州市档案局全体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档案的管理、利用两种职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八项工作承诺,尽职尽责、依法行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服务项目承诺

(一)行政许可

  对出卖、转让、赠送集体、个人所有以及其它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进行审批;非国有档案的审批;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期限的审批;延期向社会开放的审批。执法人员保证执法热情、文明,执法行为合法。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程序、流程。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延长至5个工作日。

(二)查阅档案、现行公开文件服务。

  查阅现行公开文件、资料一律免费。接待人员做到礼貌、热情、周到,有问必答,耐心解释,保证快捷、优质地服务。根据查阅者的需要,提供咨询、材料复制。

  办理时限:现场查阅的属馆藏档案范围内,无特殊情况下,5分钟之内提供档案目录,查到目录后,10分钟内提供档案;10分钟内提供现行公开文件和公开的政府信息;电话查询的在2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复。

(三)业务指导服务

  对各单位的档案工作开展业务指导、业务咨询、业务检查、督促。业务指导一律免费。指导人员做到热情服务,有问必答,耐心细致,指导工作扎实、有实效、规范、科学、有序。

  办理时限:电话指导的,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现场指导的,5个工作日内到达单位给予答复;特殊情况需要研究统一的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业务培训服务

  对档案工作业务、各种业务规范、规定开展培训,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规定举办培训班,一次性告知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天数。讲课人员做到准备充分、针对性强、不断提高讲课质量和培训实训。

 四、廉洁承诺

  从事公务活动,坚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纪律要求,做到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接受服务对象的任何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参加有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

五、监督与处理

  为保证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落到实处,请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对档案局(馆)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情况,可向上级部门或市档案局反映。

市档案局监督电话:0596202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