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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出台《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1.25来源:点击率:0

 

2018年12月25日,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档案局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为切实做好市级机构改革中的档案管理工作,妥善处置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档案的合理归属与具体流向,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与安全,漳州市档案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漳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际,制定《意见》,并由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意见》由“职责要求”、“档案处置”和“工作要求”三部分内容组成,并附《市级涉改部门和单位档案处置方案》(简称《方案》)。《方案》对新组建部门和单位档案全宗的建立、撤销部门和单位档案全宗流向的处置,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新组建、职责、领导体制调整或更名后档案全宗的管理,作了细化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