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东山县2020年第五次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20〕42号
东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东山县2020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东政综〔2020〕4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东山县2020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拍卖三宗地块,其中,东2020P06地块土地面积6.600147公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娱乐用地(海洋馆),该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1235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东2020P07地块土地面积5.867197公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娱乐用地(儿童游乐园),该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1235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东2020P08地块土地面积6.998762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该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1235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3.6919336公顷、使用东山县人民政府以东政地〔2020〕16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3.3068224公顷。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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