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漳州市区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漳政综〔2020〕67号
发布时间:2021.07.19来源:点击率:0
芗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加强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19〕11号)及《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古宅古建筑保护的通知》(闽文旅办〔202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经市政府研究,确定芗城区新桥街道文川里122号吴厝等4处建筑为漳州市区第四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属地政府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宣传,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研究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漳州市区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单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