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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漳州市 法治政府建设(立法)基层联系点的通知

漳政办〔2020〕31号

发布时间:2021.05.08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精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拓展公民有序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途径和方式,广泛听取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设立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立法)基层联系点(以下简称“基层联系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联系点名单

芗城区:巷口街道办事处、东铺头街道办事处

龙文区:朝阳街道办事处、碧湖街道办事处

龙海市:东园镇人民政府

漳浦县:绥安镇大埔村村委会

云霄县:云陵镇渡头社区居委会

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东山县: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平和县:霞寨镇人民政府

南靖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长泰县:武安镇人民政府

华安县:仙都镇人民政府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漳州市钟表同业公会

漳州市罐头食品商会

漳州市木业商会

漳州市家居商会

二、基层联系点的主要职责

(一)收集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

(二)提出并收集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或者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并协助组织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参加政府立法工作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活动;

(四)参与规章实施情况评估,收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五)应邀参加立法工作会议以及政府立法调研和课题研究;

(六)收集并反馈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建议;

(七)收集并反馈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八)收集并反馈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工作的意见建议;

(九)法治政府建设的其他有关职责。

三、其他事项

(一)市司法局具体负责基层联系点的组织协调、联系服务、培训指导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商联按照要求,组织指导基层联系点开展工作。

(二)基层联系点要积极发挥本行业、本单位优势,广泛征集法治政府建设意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注重反馈意见的合法性、科学性、针对性。

(三)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关心和支持基层联系点建设,为基层联系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基层联系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予以增加或者调整。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