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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南文化 (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整改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20〕62号

发布时间:2021.07.20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整改方案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请做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整改工作的函》以及《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夯实主体责任

(一)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纳入漳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列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健全各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有关问题。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三)完善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及其工作职责。通过内部机构整合,将加挂在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的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中心独立设置。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参照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委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制度保障

(一)2020年制定完成并颁布实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漳州建设提升方案》。《提升方案》规划期2020-2025年,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漳州市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传统戏曲、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等十个专项保护规划,确定重点保护区域,明确保护目标,梳理重点建设和保护项目,并规定项目的具体落实责任、落实时间,实施“清单式”管理,逐年逐项完成既定目标。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二)研究制定《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强化闽南文化(漳州)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和整体性保护的制度保障。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三、建立联动机制

进一步加强泉、漳、厦“三地”联动互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积极参加今年拟由泉州市策划的“三地”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会商会或研讨会,交流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建设经验,研究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共性问题,开展建设成效评估。筹备好明年漳州市主办的会商会或研讨会。制定并落实好我市今年初制定下发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培育“闽南文化圩日”等一批有影响力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活动,推动“三地”共同培育联办。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大经费投入

按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漳州市实施方案》提出的“国家、省、市(含县〈市、区〉)财政投入比例为1∶1∶1”以及“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所涉及的县(市、区)政府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要求,增加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经费预算标准,从现有的每年10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所涉及的县(市、区)政府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加大传承保护活动经费投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

五、深化漳台文化合作交流

发挥漳州是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的区位优势,深化漳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合作。继续打造提升海峡两岸(福建东山)关帝文化旅游节、海峡两岸(福建云霄)开漳圣王文化节、海峡两岸(平和)三平祖师文化旅游节、海峡两岸保生大帝文化节、海峡两岸(诏安)五显大帝文化交流会、漳台族谱对接和民俗展览等漳台文化交流活动,展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果,促进两岸同胞深层次的文化交流、文化认同。

责任单位:市委台港澳办、市文旅局,东山县、云霄县、平和县人民政府,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附件:漳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漳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吴卫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道焜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燕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文旅局局长

 员:简奕耕  市文旅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劲东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秀宁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琼辉  市住建局副局长

朱伟贤  市体育局副局长

郭颖峰  市委台港澳办副主任

杨敦旭  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主任

吴苏武  市人社局副局长      

谢志杰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林炳清  市委编办副主任

陈东法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

余绍麟  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

许开明  市工信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陈杰奇  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

林德安  市民族宗教局三级调研员

胡安娜  市社科联三级调研员

蓝碰金  芗城区政府副区长

王龙庆  龙文区政府党组成员

卢秀云  龙海市政府副市长

陈美慧  漳浦县政府副县长

吴志英  云霄县政府副县长

蔡溪根  诏安县政府副县长

王朝玲  东山县政府副县长

林丽玲  平和县政府副县长

邵华凯  南靖县政府副县长

陈贵芬  长泰县政府副县长

杨子川  华安县政府副县长

郑明辉  漳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朱聪文  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陈建华  古雷开发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郭少菁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三级调研员

杨怀生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文旅局,主任由林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简奕耕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