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进一步提升 “政企直通车”服务效能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漳政办〔2020〕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效能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44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漳州市“政企直通车”运行工作,更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高效率、高质量服务企业,做到“广服务、重联动、真解决”,为“大抓工业、抓大工业,建设工业新城”提供坚强保证,助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超越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服务体系。按照福建省“政企直通车”建设“1+10+N”平台网络要求,运用“互联网+”,提升漳州市“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行水平,2022年底前推动全市16个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全部建成线上政企直通车平台,构筑企业直通各级政府领导、各涉企部门的快速通道,打造省、市、县平台纵向联动和市、县两级各涉企部门横向协同的全市涉企综合服务网络。统筹推进平台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整合全市涉企服务信息资源,按照“一个账号、一网通办”原则,推动与市网上办事大厅、漳州通、12345便民服务平台、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相互对接、协同办理,推进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二、优化服务资源。市级平台要整合现有资源,优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开设“诉求快车、政策快车、融资快车、法律快车”等服务功能,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四链融合”,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县级平台可在省、市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推出个性化的服务。各涉企单位要及时向平台推送本单位新出台的涉企政策、相关政务信息,高效对接涉企服务,实现服务活动协同、数据信息共享、工作无缝衔接。
三、建立联动机制。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市级平台主管部门,负责平台监督管理,统筹协调重大诉求事项的办理。市工信局作为市级平台的运营单位,负责推动全市各级平台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平台工作制度;做好企业反映事项的受理、核实、分办等工作;整合涉企服务资源,加强与各级各部门惠企政策服务平台、窗口有机衔接,加大涉企服务供给。县级政府作为本级平台的主管部门,要明确具体工作机构负责平台的建设管理,统筹协调本辖区企业反映的重大事项的办理。各具体工作机构要细化平台运行制度,做好企业反映事项的受理、核实、分办等工作,承办省市平台分办事项等。市直各涉企单位作为平台承办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一名联络员负责“直通车”工作,认真核实、办理平台转办的企业反映事项,及时向平台报送核实情况、采取措施和办理结果,并同步向企业反馈。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平台运行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平台日常运营工作、升级维护事项。
四、成立工作专班。依托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政企直通车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下设办公室,负责平台日常运行和升级维护等事项。
五、严格办件要求。要坚持“马上就办”,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市、县两级平台要建立标准化流程,及时受理、核实、转办企业反映事项,提高信件办理效率。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时限办理、反馈市级平台转办的企业反映事项,其中咨询类事项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建议类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诉求类事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办结的,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提前向市级平台提交书面说明,并向诉求人作出解释。对未能在限期内办结的事项,要向市级平台提出延期报备,说明具体原因、延期时间,做好跟踪办理,并向市级平台报送办理进展情况。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原办理时限。
六、提升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注重上下联动,强化部门协同,认真办理市级平台转办的企业反映事项,及时把企业问题化解在平时、解决在基层。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事项,要主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与企业面对面沟通协调,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做到“一企一策”“一事一策”,以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让企业满意。对因情况复杂、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当前确实无法解决的事项,经市级平台同意后向诉求人做好解释说明。各级平台要严把办理质量关,对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的,坚决退回重新办理。
七、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把平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加快平台建设,组建工作队伍,成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接平台日常工作,确保平台运行有力有序有效。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财政支持,着力在平台硬件建设、人员运营、信息化提升等方面给予充足经费保障。各级平台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推广服务企业的典型案例和创新举措,提升平台的知晓率、使用率和影响力,打通服务入企、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八、强化督查考评。市级平台要建立企业反映事项台账,定期分析梳理办理情况,定期向市领导上报政企直通车运行情况。对办理不认真、不及时、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抄送市效能办,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参考。要建立完善涉企服务评估机制,相关企业诉求事项办理情况纳入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