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上美湖项目调整投资事项的批复
漳发改审〔2020〕8号
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上美湖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批复的请示》(漳城建〔2020〕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年第六次)、漳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32号),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调整投资事项(项目代码:2017-350603-48-01-054862),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由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为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由437565.40㎡调整为393317.89㎡,建筑面积由4950㎡调整为8490㎡,设计游客容量由4832人调整为3950人。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由101138.7万元调整为108299.4万元,其中建安费由24071.2万元调整为38825.3万元。资金来源由PPP模式筹集调整为市财政统筹。
四、建设期限:由30个月调整为48个月。
五、请据此文按照基建程序办理相关规划、土地、环保等手续。根据《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17〕134号),请项目建设单位在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调整。
六、原漳发改审〔2018〕23号批复的其他事项不变。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