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发改审〔2020〕22号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上报《关于申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以漳发改审〔2020〕7号批复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20-350603-47-01-008311)。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二、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南、龙江中路以西、建元东路以北、龙溪南路以东地块。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3.350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3.3505公顷),总建筑面积80452.3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603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144.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一幢7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主要布置智能化大厅、公安业务服务大厅、税务、金融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审批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会议室、餐厅、设备用房、门卫房,以及配套建设场区相关道路、停车场、绿化及水电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7062.6万元。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
五、建设期限:14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我省建筑业产业试点期间做好工业化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5]16号)和市政府办《关于漳州市重点项目建设提速提效的若干意见》(漳政办[2020]17号)相关规定,本项目施工采用装配式工程总承包邀请招标,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