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腾飞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 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发改审〔2020〕23号
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上报《关于申请腾飞路市政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漳城投[2020]1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22号、漳政办[2020]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20-350602-48-01-008945),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芗城区腾飞路段。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改造腾飞路(大通北路-丹霞路),改造道路总长2091.129米,其中主路改造全长2003.129米,红线宽度27-39.9米,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千米/时,双向四车道;支路改造全长88米,红线宽度9米,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千米/时,单向单车道。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路面提升改造、市政管线改造、交通设施完善、路灯更换、街景整治、道路绿化及八中大门、腾飞路与漳响路现状三角绿地景观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0900.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7817.3万元。资金由市财政统筹。
五、建设期限:9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