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林内小学 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发改审〔2020〕24号
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上报《关于申请林内小学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漳城政[2020]2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6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20-350600-83-01-004687),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芗城区西湖片区。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25390.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379.3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3995.8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383.4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综合楼、体育馆、室外运动场地、地下停车场及配套校园道路、围墙、绿化、给排水、变配电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5393万元。资金由市财政通过购买服务筹集解决。
五、建设期限:24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