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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墩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主干管工程调整投资事项的批复
漳发改审〔2020〕64号
发布时间:2021.07.20来源:点击率:0
漳州市供排水中心:
上报《关于调整东墩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主干管工程项目投资事项的请示》(漳供排[2020]1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以漳发改审〔2020〕30号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漳供排[2020]11号批复意见、漳自然资审[2020]18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调整投资事项(项目代码:2020-350603-78-01-032916),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污水管道管材由连续缠绕玻璃钢夹砂管材调整为球墨铸铁管材,管径由dn1500-1600调整为dn1600-1800,其他建设规模及内容不变。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由15225.56万元调整为27961.28万元。
三、项目建设期:由8个月调整为10个月。
四、请据此文按照基建程序办理相关规划、土地、环保等手续。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17〕134号),请项目建设单位在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调整。
五、原漳发改审〔2020〕30号批复的其他事项不变。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