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 博物馆、艺术馆、规划展示馆室内展陈及 装修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漳发改审〔2020〕65号
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上报《关于申请审批漳州市博物馆、艺术馆及规划展示馆室内展陈及装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以漳发改审[2014]175号批复漳州市博物馆、艺术馆及规划展示馆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漳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就该项目概算形成《漳州市博物馆、艺术馆、规划展示馆室内展陈及装修项目投资概算审查报告》(漳咨概审[2020]8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020-350693-88-01-028638),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包括博物馆、艺术馆、规划展示馆室内展陈及装修。
(1)博物馆:装修面积27024㎡,装修范围为:地上一、二、三层公共区及展厅,四、五层会议办公区,露台室内部分,装修面积为24000㎡;地下一层藏品库房,装修面积为3024㎡。
(2)艺术馆:装修面积23908.12㎡(其中:美术馆、画院装修面积4754.35㎡,其余部分装修面积19153.77㎡),装修范围为:地上一、二、三层及露台室内部分,不含观演厅及音乐厅。
(3)规划展示馆:装修面积15000㎡,装修范围为:地下一层电梯厅、地上一、二、三层、四层及露台室内部分。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43668.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7726.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62.6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079.44万元。资金由市财政统筹。
本投资概算作为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
三、要求
1.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09]1号)、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0]115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漳政办[2015])141号)执行。
2.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基建手续,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附件:漳州市博物馆、艺术馆及规划展示馆室内展陈及装修项目投资概算审核表).doc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