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碧湖生态园 110港道连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漳发改审〔2020〕78号
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上报《关于申请碧湖生态园110港道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请示》(漳碧湖[2020]1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漳政办[2020]4号,漳投概审[2020]19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350603-48-01-089267),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将浦头港港道东侧及原污水处理厂西侧南北两侧港道连通,并对原污水处理厂与生态园采用围墙、围栏结合绿化进行隔离,清理现状杂灌木、垃圾,对内部及周边园路、绿化、给排水、夜景、坐凳、公厕等进行新建及改造提升。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490.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1.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28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3.34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
本投资概算作为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
五、建设期限:3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0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0]115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漳政办[2015])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