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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同意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取消“外地 进漳物业服务企业备案”事项的批复
漳审改办〔2020〕23号
发布时间:2021.07.20来源:点击率:0
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审改办,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审改办,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审改办:
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拟取消“外地进漳物业服务企业备案”事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取消“外地进漳物业服务企业备案”事项。该事项取消后,市城管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县级城市管理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要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对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漳开展物业服务的,通过“漳州智慧城管物业管理系统”申报登记企业信息,实现全市各级物业主管部门联网互通、共享查询。
附件:漳审改办[2020]23号附件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取消外地进漳物业服务企业备案事项目录.xls
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