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漳州市档案信息网
今天是: 天气预报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A0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发改办函〔2020〕20号

发布时间:2021.07.21来源:点击率:0

章小燕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我市推广使用换电出租车的建议》收悉。接到交办件后,我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职责分工,发改部门负责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投资管理,截至2019年底,我市累计建成2948个公共充电桩,超额完成省对市下达任务。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存在行业主管部门权责不清、竣工验收备案缺失、老旧小区新增充电桩推进困难、专用桩和换电站建设任务艰巨等突出问题。为规范我市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发展,我委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 领导重视

为确保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推进, 2017年我市建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以发改、经信、住建、规划等市直相关部门,国网漳州供电公司,以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分管领导为成员单位的漳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统筹研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配套政策,抓好组织实施。

二、规划引领

在省发改委、住建厅等省直部门的关心指导,以及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委于2016年牵头委托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编制完成了《漳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由市政府办正式印发。该规划提出了我市“十三五”期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引领全市充电基础设施提速建设。同时,我委还会同市住建局、市规划局于2017年10月联合印发《漳州市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方案》(漳发改交能[2017]30号),进一步具体明确下达了到2020年我市的充电基础设施分县(市、区)建设目标、建设任务、保障措施等。

三、规范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发展

一是摸排全市底数。2019年,我委先后两次对市辖区范围内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进展情况进行摸底汇总。

二是协调解决问题。分别于2019年2月、5月组织各县区发改部门和相关参建企业,召开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沟通解决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展、存在问题。

三是优化行业管理。委分管领导带领科室及相关市直部门,实地调研、学习厦门、福州、泉州等兄弟地市经验后,由我委牵头,经多轮征求市直部门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漳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漳发改交能[2019]17号),管理办法从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着力规范新建项目验收、着力完善财政补贴机制等三个方面,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项目准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财政奖补资金的流程再梳理、责任再压实。2019年度,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包完成投资10667万元,占年度投资任务的106.7%;新建充电桩1110台,完成年度计划的110%,均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四是规范财政补贴。根据暂行管理办法,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漳州新源电力作为第三方机构,对全市83座充电站858个充电桩进行现场核验,通过第三方3轮现场核验、2轮业主整改,合计整改55座充电站,停运拆线149台充电桩,验收合格并在工信部门完成77座充电站的备案,实现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备案零的突破。年底前合计发放2018年省级补助资金693.16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43.1万元,核减企业上报的资金需求340.7万元。

四、推广换电出租车

换电出租车属于国家鼓励使用的纯电动汽车,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6月以《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六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45号)指出要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要把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专项规划和供地、供电建设计划,城市新建小区停车场和公用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和配置充换电设施。推广使用换电出租车,前提是要为换电出租车提供电能补给所需的充电基础设施,解决充电难问题。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充电智能服务平台、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等设施。做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其建设应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手续,经发改部门备案后,向电网经营企业提交报装申请。因此,出租车充换电站的建设和管理,涉及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财政、工信、发改、供电等部门,业主单位可采取市场化模式,按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申报流程履行审批手续,投建纯电动汽车换电站。至于我市出租车行业是否引入换电出租车及出租车更换补贴,则由财政、交通、工信等有关部门确定。

五、下阶段工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6〕62号)文,发改部门负责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投资管理,工信部门负责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管理,联席会议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相应职责。下阶段,我委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及时采纳吸收您提出的制定多样化鼓励扶持政策、推进换电站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对接引入“擎天柱计划”等建议,继续会同财政、交通、自然资源等漳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健康、科学地发展。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签署:蔡兴州

联系电话:0596-2024036

人:李  坚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5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