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C0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发改办函〔2020〕32号
曾阿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华安县高山族聚居村建设的扶持力度的建议》提案交由市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和我单位分别办理。对您的提案,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深入调查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快推动高山族聚居村建设,对提高我市少数民族聚居村建设水平,加快少数民族聚居村乡村振兴,促进对台交流交往,意义十分重大。近年来,我委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对高山族聚居村建设的支持力度,2016年以来累计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2160万元,主要用于华安县仙都镇、华丰镇、沙建镇等乡镇的少数民族村道路建设、安全饮水、文旅设施、流域治理、富美乡村、老年活动中心等项目建设,有力促进华安县高山族聚居村的建设水平。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与华安县沟通衔接,把促进少数民族聚居村建设的相关内容和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或相关专项规划。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对高山族聚居村建设的扶持力度。
领导签署:蔡兴州
联系电话:0596-2024036
联 系 人:李 坚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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