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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漳州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省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12.3”污水罐体坍塌事故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漳工信安全〔2020〕3号
发布时间:2021.05.08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工信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漳州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省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12.3”污水罐体坍塌事故通报的通知》(漳安委办〔2019〕8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工信部门职责,依法依规指导轻工、纺织企业涉及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于1月16日前将排查表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