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0年 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名单的通知
漳工信节能〔2020〕27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经贸办):
根据《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电力按当量值折算)为重点用能单位,现将我市2020年度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本次公布的名单,以2019年用能单位综合能耗量为准,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电力按当量值折标)的用能共计77家,其中,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43家。
各地要认真落实节能双控目标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市单位GDP能耗下降未达序时进度要求的突出问题,主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的跟踪、指导,凡重点用能企业较少或没有的县(市、区),可按照能源年消费量大小原则,列出本地区重点用能企业若干名单作为节能管理服务对象,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指导督促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用能、节能管理,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和分析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节能奖惩制度,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
附件:1、漳州市2020年重点用能企业名单(10000吨及以上)
2、漳州市2020年重点用能企业名单(5000-10000吨)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