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节能 监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漳工信函节能〔2020〕38号
发布时间:2021.07.21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工信局、漳州开发区经发局、台商投资区经发局、常山开发区经贸办、古雷开发区经发局、高新区科经局: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工信法规〔20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