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度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漳工信法规〔2020〕210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以及《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1、推行并实施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今年以来,根据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变化情况,我局重新梳理编制《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事项清单》,依法明确本单位权责事项135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5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其他权责事项67项。与市委编办联合发文《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共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漳州市工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漳工信法规〔2020〕1号),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的领导决策机制。一是严格按照《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漳经信法规〔2018〕26号),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二是认真履行举办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规定。今年以来,分别于2020年9月9日和2020年9月18日举办两场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法讲座。第一场讲座由驻发改委纪检组林荣树副组长主讲《政务处分法》学习辅导,第二场讲座特邀市委《民法典》宣讲团首席成员、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硕士生导师何东平教授主讲《<民法典>实施与依法行政推进》,参加对象有局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以及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等近60人次。
3、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建立以据主要领导苏斌钢主任为组长,其他副处级以上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政务公开相关日常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文件。对明确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今年以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58条。
4、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一是根据五大类风险隐患排查任务责任清单,及时组织督导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企业做好风险隐患摸排和化解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台账。二是加强重点上访稳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力亲为,多次接待来访者,并按时参加市政府组织的集中接访,认真落实信访接待日制度,积极做好现场接访和处置工作。全年共办理信访(咨询)87件,接访10余人次,各类信访件4件,其中由“12345平台”转来83件。在处理信访件过程中,我们注重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工作,经自查,未发现漏登、误录等现象,办理督办件也比较及时规范。经过努力,全年全系统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信访案件。
5、着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和备案审查机制,今年以来,共依法对5份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二是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通知》要求,对1986年至2020年7月31日,我局起草的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至今仍然在适用)38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拟废止15份,拟修改1份,拟保留22份,并报送市司法局审核;对1986年至2020年7月31日,以我局名义自行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至今仍然在适用)3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拟废止10份,拟保留23份。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基本能力建设
1、认真组织落实法治学习与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制定并出台《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工信局2020年度干部学法用法计划的通知》(漳工信法规〔2020〕38号)和《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2020年漳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漳州市重点市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工信法规〔2020〕72号),统筹部署年度干部学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狠抓落实。二是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借局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之机,特邀市委《民法典》宣讲团首席成员、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硕士生导师何东平教授主讲《<民法典>实施与依法行政推进》,共有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及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30余人参加。三是开展工信法规专题宣传活动。 5月份,组织开展全市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在全市中心地带、人口密集场所、学校和企业统一开展以“保护电力设施,维护公共安全”为主题的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爱电、护电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宣传活动地点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宣传品等图文并茂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及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四是组织年度市直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组织局机关在编工作人员及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49人参加统一学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为100%,平均分97.31。
2、推进“双随机—公开”工作,规范工信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根据最新编制并公布的局权责清单的相关内容,调整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3项调整为4项,增加“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的监督检查”项;根据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调整和其他新的情况变化,相应调整局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由63家调整为77家。由于人员变动调整局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从27名调整为26名,其中调减退休人员1名,调离人员1名,新增人员1名。二是制订并出台《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漳工信法规〔2020〕42号),并推进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分别完成“对电力企业和用户的监督检查”、“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的监督检查”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企业12家,完成率100%。
3、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和机制。一是为更效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并出台《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行政复议规定的通知》(漳工信法规〔2020〕141号)、《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配套规定的通知》(漳工信法规〔2020〕179号)等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与机制,为推进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基本遵循,为法治政府建设搭建了相关制度性基础。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按照省工信厅文件要求,组织市直及各县区工信部门共40人报名参加2020年度全省工信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根据省工信厅安排,组织拟参考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和工信专业法律知识考前辅导培训,及时制订考试组织方案,并会同市司法局做好监考和阅卷工作。本次考试共有38人参加,全部通过。
4、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录入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事项认领、检查实施清单录入工作和省级平台的数据录入登记工作。目前已梳理确认并认领监管事项主项8项,子项12项,梳理录入检查实施清单6项,梳理率达100%,关联三级执法平台行政处罚事项12项,关联率100%,梳理录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23人,录入监管行为2项。
(三)持续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我局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将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从16项进一步缩减为6项。其中3项,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招标事项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审批事项,系根据闽政〔2017〕15号文省级下放我市的审批事项,1项是省委托事项不能下放也不能再委托,1项属市、县共管事项准备在下一轮改革中完全下放县级实施。已按照上级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做到应放则放,能放就放。二是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完成本单位权责范围的事项办事指南与“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关联绑定,实现办事指南十五个方面要素基础标准的统一。并指导各县区工信局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对各县区工信局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十五项细化要素”审核把关。三是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精细化梳理,提升行政许可类事项“即办件”比重。经梳理,我局许可类事项8项,其中承诺件转为“即办件”事项4项,占比达到50%。
二、主要存在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以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制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一些县级局至今未设立法制机构或配备专职的法制人员,给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二)行政执法职能履行缺位的问题较突出。由于目前市直工信系统和部分县(区)工信部门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造成行政执法无法到位。据初步估算,目前涉及我局可履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有30多部,行政执法事项近百项,涵盖工业、节能、电力等多个领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但许多职能科室还达不到法定的办案人数,同时又忙于应付日常事务,因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造成80%以上的执法事项无法正常开展。
(三)学法制度不够健全,学法用法尚未形成应有的氛围,经信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较完整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尚未建立,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还不能真正付诸实施和落实。
(五)案卷评查等法制基础性工作仍比较薄弱,尤其在县(市、区)层面,卷宗缺失比较严重,建档意识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卷评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推进。
(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工作还不够到位,有的还流于形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仍不够完善,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七)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刚刚起步,很多工作尚未展开,仍需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突出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等会议精神,按照下一阶段中央、省、市的系列部署要求,着力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与促进工业经济发展以及完成好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工信领域相关工作,积极为法治政府建设添砖加瓦。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相关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务求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二)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以组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为载体,经常性地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并采取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等有效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三)认真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丰富普法工作形式,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法律培训,组织市(区、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班,按照市司法局和省工信厅新一轮普法规划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局的实际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普法各项任务。
(四)继续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工作,重点做好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的后续工作,从“四级四同”向“四级十五同”的转换,以及相关数据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及对接省、中央系统的录入工作。
(五)要从基础工作抓起,逐步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工作。继续抓好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六)着力按照上级部署,全力做好有关依法治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实施配套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