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科〔2020〕15号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漳州市科学技术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漳委办﹝2019﹞29号)和漳州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主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垃分办﹝2019﹞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的有关要求,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养成,协调推进,发挥局机关、直属各单位等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营造资源节约、绿色环保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有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主要负责局机关直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协调、实施、检查、科研等工作。
三、主要目标
按所属街道(社区)的具体实施目标时限要求(2020年底前),配备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管理制度,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收集,形成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1月3日至5月31日)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生活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3.开展宣传发动。结合重要节庆日文明卫生实践,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学习、宣传和承诺签名,分发垃圾分类宣传册和倡议书,确保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召开垃圾分类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1.持续加大宣传。在科技大楼等公共场所设置专用宣传栏,规范垃圾分类知识、投放指南等宣传内容。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不落地主题实践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深厚氛围。
2.设施配备。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准及设置规范要求,做好办公场所垃圾桶配置,做到应设尽设。
3.实施分类投放。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按属地管理和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类别投放收集,确保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混杂垃圾占比10%以内。
4.实施减量化控制。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后勤部门要制定落实单位内部生活垃圾减量化制度性文件,采取减量化措施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等落实资源节约的具体要求。
5.做好分类收运。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后勤部门要根据大分流、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分类要求落实分类收运工作,与办公场所保洁公司(或保洁员)、市环境集团和有害垃圾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相应收集、收运、处理等协议,并建立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台账,并定期报送相关部门。
(三)总结阶段(2021年1月1日起)
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五、设施设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及设置规范(详见附件1)。
(一)办公楼每层各设置1个可回收物桶、1个易腐垃圾桶、1个其他垃圾桶。
(二)每个独立办公场所结合实际,设置1处垃圾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可回收物桶、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及其他垃圾桶。
(三)每间办公室设置1个可回收物桶(或废纸篓)、1个其他垃圾桶和1个茶水过滤桶(装茶叶渣)。
(四)单位食堂:设置餐厨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
六、投放要求
(一)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废弃家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
可回收物应投放到可回收物桶内,或先投放到废纸篓,再转投至可回收物桶,也可以直接投放至办公场所的集中投放点。
(二)易腐垃圾
易腐垃圾,指餐饮垃圾、厨余垃圾等易腐性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的食材、剩菜剩饭、蔬菜瓜果、肉类、水产品等。
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易腐垃圾(包括茶叶渣)倒入易腐垃圾桶;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按要求倒入餐厨垃圾桶。
(三)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灯管,废药品、温度计、血压计,废油漆、杀虫剂、墨盒、硒鼓、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有害垃圾由个人自行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四)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楼层的其他垃圾桶内。卫生间擦手纸投放到卫生间的垃圾桶内。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严格监管。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及入驻企业、租户切实履行垃圾分类工作评分细则的内容要求(详见附表2: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表)。
(三)加强宣传。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城市生活环境。
(四)做好信息反馈。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各专项工作组要按工作分工要求,每月20日前向综合协调组反馈工作开展情况,由综合协调组汇总向市垃分办报告。(材料反馈至邮箱:zhangzhoukeji@163.com)
附件:1.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准及设置规范
2.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