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0年度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漳科〔2020〕41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高新区、台商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漳委办〔2018〕44号),围绕市委、市政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部署,全面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拓展服务领域,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根据《漳州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漳财教〔2018〕3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0年度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鼓励科技特派员围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推广,重点支持漳州市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已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项目,优先推荐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科技特派员百企千村工程”成效显著的挂钩帮扶项目,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漳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且为2018年-2019年认定选派的市级及以上科技特派员选派或服务对接单位。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对有省、市级到期未验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不再受理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为2018年-2019年认定选派的市级及以上科技特派员,申报项目应是2019年以来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技术开发项目,项目结束时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申报项目在申请书中应明确项目已开展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果概要及已实现的技术指标、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科技特派员服务对接单位情况,成果辐射带动情况,已投入经费及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核心技术已获得财政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申报程序
1、单位注册和人员(专家)用户注册,如果之前已在福建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过单位和人员注册,无需重复注册,可以直接登录新版的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的申报。
2、已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单位可以通过单位账号或单位管理员分配的申报用户(单位管理员分配申报用户步骤:单位管理员登陆福建省科技厅基础支撑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type=support页面的->单位管理->申报用户管理中进行新增)
登陆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type=zhangzhou)页面的->申报管理->申报指南->选择正确的申报指南(2020ZZKTP01)─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并提交审核。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4日。
3、提供的证明材料及附件:
(1)必要附件:项目已有投资明细表(按照《漳州市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项目经费支出范围进行归集,详见附件1)及相关票据原始扫描件,上年度财务报表(含主营收入、研发投入)。
(2)必要附件:技术指标佐证(含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评价证明、测产报告等);经济效益佐证(含销售明细账、销售发票、合同等)、推广应用证明、合作协议等能反映项目实施成效的证明文件。
(3)或有附件:企业相应的生产资质证明,如生产许可证、行业准入证书等。
(4)或有附件:技术成果证明,如生物新品种、农药、兽药、疫苗、肥料等登记证,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证书,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省级技术标准及其他证明文件。
4、各县(市、区),开发区(高新区、台商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项目推荐工作,对单位提交的项目进行初审,对申请项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对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失信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各推荐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项目需新增推荐方案进行内部的审核推荐,推荐方案审核通过项目推荐受理完成,项目生成受理编号,于8月21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附件2)、推荐汇总表(附件3)、推荐函一式两份寄送市科技局农社科。
5、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8月26日交至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南楼市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受理没有“受理编号”的申报书。
四、联系方式
农社科:联系人 张 鹏 电话:7092576
附件:1.2020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投资明细表
2.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
3.2020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推荐汇总表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0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投 资 明 细 表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科目名称 | 申报单位填报 | |
投入经费 申报数 | 相关票据 张数 | ||
1 | 设备费 |
|
|
2 | 材料费 |
|
|
3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
|
4 | 燃料动力费 |
|
|
5 | 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费 |
|
|
6 |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
|
7 | 劳务费 |
|
|
8 | 专家咨询费 |
|
|
9 | 其他支出 |
|
|
企业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编制人:
(财务章)
附件2
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
项目名称:
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包括是否符合指南规定的条件、申请单位运行\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现有科研条件与研究开发队伍现状,实施项目的保障措施与风险因素等。)
现场调研人员(签字):
主管单位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0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推荐汇总表 | |||||||||||||||||||||||
推荐单位(盖章): |
|
|
|
|
|
| |||||||||||||||||
序号 | 受理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申报单位 | 对接单位(或派出单位) | 项目已投资(万元) | 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项) | 引进推广新品种(个) | 建立示范基地面积 | 辐射推广面积 | 项目已获得收益(万元) | 培训农民(人次) | 服务农户(户) | 实现增收农民(户) | 制定新标准(项) | 申请(授权)专利(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