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档案局关于开展首届“珍贵档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
根据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福建省珍贵档案文献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档〔2017〕12号),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珍贵档案文献的保护与开发利用,促进档案资源建设,打造档案文化精品,我局制定了《漳州市首届“珍贵档案”评选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开展首届珍贵档案文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档案馆、社会组织和个人持有的档案文献。目前保存在市外,但反映我市历史的珍贵档案文献亦可参加评选。每个县(市、区)应上报3件以上参评档案,多者不限。
二、入选标准
参加评选的档案文献应满足《方案》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
三、申报材料
1.《漳州市各县(市、区)“珍贵档案”申报表》一式两份。单位组织申报需加盖公章。个人申报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制件。
2.说明性的实物照片一式二份。照片应全面、系统、多视角地反映所申报的档案文献的外观特征、主题内容和载体形式。照片规格尺寸为6寸×6寸,数码照片须一千万像素以上,扫描件须彩色300dpi以上。所有照片请编号并附12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介绍名称、来源、特征、文化历史价值等,同时编制对照目录。
上述申报材料除提供纸质文本外,还需以光盘形式提供电子文本,并上报市局鉴定。个人参评者上报到县局的由县局鉴定,上报市局的由市局鉴定。
四、报送程序
1.各县(市、区)各类档案馆以及所在区域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由县档案局审查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档案局评选委员会。
2.漳州市区、常山、古雷、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或市区外地的公众个人,也可选择直接报送至漳州市档案局。
五、组织保障
请各级档案局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内单位或个人保存的珍贵档案文献的申报工作。漳州市档案局成立“漳州首届珍贵档案评选专家委员会”,开展珍贵档案文献评选工作,向入选漳州市首届珍贵档案前20名的档案收藏单位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其入选《漳州市珍贵档案文献名录》,以及列入我市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项目,计划结集成册正式出书。今后凡参加省和全国的珍贵的档案推送评比工作,均从《漳州市珍贵档案文献名录》中推荐。
为确保我市首届珍贵档案评选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于2017年5月8日前将《漳州市各县(市、区)“珍贵档案”申报表》(详见附件2,可从漳州市档案信息网下载)下载地址:http://zzdanganguan.gov.cn/shtml/40/478/detail_1.shtml
报送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西路88号漳州市档案馆宣教科
联系电话:0596-2057175 / 2595655
电子邮箱:xjk2595655@163.com
邮政编码:363000
附件1 漳州市“珍贵档案”申报表.docx (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