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漳州市2020年“122”交通安全 主题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公综〔2020〕32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公安局(分局)、网信办、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团委:
今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12月份是“漳州市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将《漳州市2020年“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4yINeYSoaP2mGhT1xZKlQ,提取码:fjjj)
漳州市公安局 中共漳州市委网络安全 中共漳州市委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漳州市教育局 漳州市司法局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漳州市应急管理局 共青团漳州市委
2020年11月13日
漳州市2020年“122”交通安全
主题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组织开展好2020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和“漳州市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增强公众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漳州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等八部门联合决定将2020年12月作为第九个“漳州市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日为前期预热阶段,启动宣传造势;12月2日至12月8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12月9日至月底为持续推进阶段。
二、活动主题
“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
三、工作目标
以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为目标,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减少事故死亡总量、防控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等部署要求,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多部门联动开展上街咨询宣传活动。12月2日,漳州市公安局、市委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八部门分别安排工作人员联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向市民分发“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材料,接受交通法律法规咨询,邀请现场观众参加交通安全互动体验,倡导文明出行理念,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详见附件1)。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二)掀起争当“文明交通之星”活动热潮。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我是文明交通之星”征文竞赛活动(见附件2),广泛征集以“我是文明交通之星”为主题的征文作品,并进行评选表彰,获奖作品将通过新闻媒体和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自媒体刊载传播。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和全力推动征文竞赛活动进行,周密部署并推荐优秀作品,营造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主题宣传教育。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策划,联合开展“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发布、宣讲或展演、推选“好司机”“好车主”、组织网络在线学法、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突出互动体验、亲身参与,以当地违法、事故案例说法,采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宣传融入生活场景、日常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防范事故伤害、争做文明交通出行人的良好氛围。要聚焦农村基层,夯实交通安全基础建设,借力农村警保合作共建机制,发挥好宣传员、劝导员、保险员以及驻村扶贫干部、工作队、大学生村官等宣教作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出行常识送到“田间地头”。公安交警、共青团、文明办、妇联、工会、高校等部门要进一步发挥交通安全公益联盟力量,结合本地实际,以“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为契机,结合“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各地选取2个以上交通繁忙的路段、路口,开展2次以上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积极倡导电动自行车、行人按道通行、不闯红灯、文明出行,大力宣传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曝光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引导形成电动车按道行驶、机动车文明礼让的“人让车、车让人”的良好风尚。
(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协调中央级、省部级、地市级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络社交、网络直播、出行导航、新闻资讯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增设节目、设立专栏、开屏展示、话题互动、热点推荐等多种形式集中推送“漳州市交通安全宣传月”内容。要联合开展主题发布、主题宣讲、主题展演、随警报道、现场连线等现场活动,突出互动体验、亲身参与,让交通参与者感知感受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增长交通安全知识常识。要积极参与全国交警新媒体矩阵#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平安行2020#等话题词互动。要积极配合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社会与法频道和新闻频道的《平安行·2020》《安全与你同行》等媒体报道,组织选送典型案例素材、优秀宣传作品,选派先进基层代表、业务骨干参与节目录制。要大力宣传推送中央电视台《平安行·2020》特别节目播出信息,并组织交通参与者收看。要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在交管业务窗口、社区、农村、企业、驾校以及车站、广场等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场所,通过设立固定宣传展示栏,张贴主题海报、展播公益视频、播报语音提示等方式,大力传播安全文明出行知识常识。
(五)曝光严重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各地交通、应急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同时联合曝光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揭示现实危害,增强震慑力。
各地文明办、司法、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监督活动,将文明守法出行宣传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评比相结合,营造文明交通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要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主题活动,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等交通规则,严格查处机动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陋习,营造“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氛围,提升交通安全共治善治水平。
(六)分工协作营造共治善治氛围。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重视,将主题活动与当前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安排,大力实施“六大提升工程”,紧盯重点车辆、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结合秋冬季节特点,组织开展源头隐患清除和重点违法整治行动;网信部门要配合做好交通安全正能量和公益视频互联网传播,积极倡导文明交通风尚;文明办要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增强群众文明出行意识;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开展争当“文明交通之星”活动和“小手拉大手 亲子安全行”主题宣教活动,增强中小学生及其监护人交通安全意识;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深入社区村镇企业,针对常见多发交通安全问题进行普法宣传;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警示教育,开展客货运驾驶人安全驾驶培训,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事故调查情况,及时公布一批典型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强化警示震慑,督促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防范事故风险;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发动高校青年志愿者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志愿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各地各部门要将开展“漳州市第九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作为推进平安漳州建设、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活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项目责任,开展联合部署,并给予宣传力量和经费方面的保障,扎实组织开展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集中宣传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丰富形式,创新宣传。要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进行差别化区分,分众宣传,结合不同媒体、不同载体、不同区域的特点,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能。要强化品牌意识,善用民智众力,围绕交通安全主题,积极创作一批可持续传播、受群众欢迎的文创产品,形成全民关注交通安全、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三)部门协作,统筹推进。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将“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与本部门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统筹推进,全盘联动,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局面,打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交通人人共享的命运共同体。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不断提升公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和“全市交通安全月”的认知度,确保活动期间文明交通舆论持续发酵、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四)收集资料,及时上报。各地各部门要做到活动前有安排、活动中有措施、活动后有经验。在活动过程中,注意资料的收集、保存。请各地分别于11月27日、12月3日、12月30日前将本地活动方案、“122”集中宣传日总结、主题宣传月活动总结的文字材料、相关视频图片以及媒体刊稿等材料报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公安网报送地址:ftp://10.134.80.18/宣传大队“2020年122活动情况”文件夹,互联网报送地址:zzjjbs@126.com。
联系人: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王珺璘 李振能,电话:2130028。
附件:1.漳州市开展“第九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执行方案;
2.全市中小学生“我是文明交通之星”征文竞赛活动方案;
3.“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互动体验活动执行方案。
附件1
漳州市“第九个‘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开展“第九个‘122’全国交通
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执行方案
一、宣传主题: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地点:2020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地点:漳州碧湖生态公园西门广场。
三、部门联动:漳州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等八部门领导以及相关业务骨干参加“漳州市第九个‘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启动仪式,并开展“第九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市司法局安排2名律师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四、启动仪式议程:
1、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林阿春支队长主持并介绍“漳州市第九个‘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内容;
2、市教育局副局长洪维春宣布首批优秀“校园文明交通之星”名单。
3、领导为首批优秀“校园文明交通之星”颁发赠品;
4、领导为“共创安全文明骑行秩序”代表赠送头盔;
5、市领导讲话并宣布漳州市第九个“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正式启动。
五、活动保障:市公安局、网信办、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团市委等八部门分别安排3名以上工作人员,携带宣传品到活动现场,向市民分发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的宣传材料,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接受群众的咨询,倡导“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提高社会交通安全意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宣传咨询活动相关保障工作,现场布置8个宣传摊位,制作相应单位桌牌,悬挂印有“漳州市第九个‘122’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出行遵守规则 规则守护生命”“拒绝安全隐患 防范事故伤害”等内容的横幅标语,调用一辆宣传车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片,摆放12面交通安全知识展板。交警支队邀请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并负责活动现场周边交通疏导保障。芗城交警大队负责协调辖区卫校学生到现场开展“交通安全行为艺术表演”,布置“酒驾酒精含量测试体验”、“交通违法行为现场体验”、“交通事故紧急救护演示”等活动。
附件2
全市中小学生“我是文明交通之星”
征文竞赛活动方案
(一)征文主题:“我是文明交通之星”。
(二)征文要求:记叙文、议论文字数不少于800字,诗歌不少于16行,要感情真挚,事例真实,不得抄袭。
(三)征文对象:漳州市中小学生。
(四)评选方式:各地经初选报送优秀作品,交由主办方评委团进行二次评选,通过网络投票结果进行名次排列。
(五)奖项奖励:设立征文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组织奖若干个,由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公安局联合对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对获组织奖的教育局颁发奖状。
(六)注意事项:本活动由市教育局主办,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协办。各地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统一收集本辖区中小学生征文并进行初步筛选推荐优质稿件,来稿需注明作者真实信息及指导老师。
征文竞赛活动具体通知另行制发。
附件3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
互动体验活动执行方案
(一)活动主题: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目标:通过现场交通安全互动体验,向交通参与者展示大货车、小汽车的各种危险区域及防范技巧,介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安全措施,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三)时间地点:2020年12月2日至3日,地点:漳州碧湖生态公园西门广场。
(四)活动内容:
1、大货车盲区及危险区域体验;
2、“一盔一带”的正确使用演示;
3、如何正确开车门及“开门杀”防范技巧;
4、“新国标”电动车选购标准。
(五)活动保障:本活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办,负责体验活动现场布置和保障工作。12月2日上午8:30,市委文明办负责召集文明单位代表100人、市交通局负责召集公交车和出租车司机共100人、团市委负责召集青年志愿者50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召集满12分学习学员100人及外卖快递企业员工50人(含电动自行车),上述人员及车辆于12月2日上午8:30前到现场参加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别派出相关业务民警在现场组织引导并演示、解说。
为方便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请市委网信办、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于11月13日上午下班前确定并报送一名活动联络员(单位、姓名、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邮箱zzjjbs@126.com,联系人:王珺璘 李振能,电话:21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