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蓝手环公益搜救中心:
你单位提交《关于地址变更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同意地址变更,变更前为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69号,变更后为漳州市芗城区金峰花园南区1栋809室。
漳州市民政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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