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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行政区域 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政民〔2020〕8号

发布时间:2021.05.12来源:点击率:0

长泰县、华安县、安溪县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2022年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85号)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的通知》(闽民行〔2019171号)的工作部署,今年漳州市与泉州市联合开展市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现将两市民政局联合制定的《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 州 市 民 政 局         泉 州 市 民 政 局

2020年2月28日

 


漳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

关于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

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2022年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85号)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的通知》(闽民行〔2019171号)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以下简称界线联检)工作,巩固两市间的勘界成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促进两市经济发展,现联合制定两市界线联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漳州与泉州线涉及界线联检的各县(市)民政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精神,切实强化依法治界意识,严格执行经省政府批准的漳州与泉州线各有关县(市)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维护界线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稳定性。要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的通知》(闽民行〔2019171号)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保证人员、经费、交通工具和工作设备落实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联检工作任务。

二、联检范围和工作内容

(一)联检范围:漳州与泉州线即长泰安溪线、华安安溪线2条行政区域界线、起止点、三交点、界桩及界线标志物。

(二)工作内容: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漳州市与泉州市有关县级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及其附图、界桩成果表,界桩登记表,在实地逐点、逐段详细核对界线及标志物等有无变化,对查出的问题,双方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处理。

1界线

着重检查界线两侧的地貌、地物是否有明显变化,界线实地位置是否清晰可辩。地貌、地物若有明显变化,致使界线模糊不清不能辨认时,应详细记载地貌、地物变化情况,并组织力量对界线两侧的地貌、地物进行修测或补测,以保证界线实地走向清晰易

2界桩

1)检查界桩是否丢失、损坏。对丢失、损坏的界桩,由管理方重新制作并与毗邻方在原地重新树立;可修复的,由管理方在原地修复。完好无损的界桩,需清除周围的杂草、遮挡物,并用红漆对文字进行重新描绘,并做好界桩的拍照工作。

2)检查界桩是否移动。发现界桩有移动的,管理方要与毗邻方将界桩恢复到原位。

3)检查界桩方位物是否齐全。界桩方位物若不存在,需在附近另选地貌、地物等作为方位物,并重新填写界桩登记表。如果不影响界桩位置的确定,可不再重新设界桩方位物。

三、工作安排

(一)职责分工。由两市共同制定本轮联检实施方案,统一安排联检时间,进行业务指导和汇总联检记录表、界线联检报告。

本次两市界线联检由漳州市民政局牵头、泉州市民政局配合,共同协调两市3个县联检人员共同对长泰与安溪线、华安与安溪线2条界线上的界桩、三交点进行联合检查,汇总检查成果资料并共同编写联检报告。联检记录档案由毗邻双方的民政局签字盖章后逐级上报省民政厅,档案资料分别由毗邻双方县民政局、设区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存档。联检报告由牵头方人民政府起草,按规定时间逐级上报到省人民政府,并抄送省民政厅、省勘界和地名档案管理中心备案。

(二)联检方法。采取内、外业联检,省、市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内业联检:由毗邻县对照协议书附图和边界线走向说明逐段核对边界线走向的变化情况,并商定外业联检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外业联检:一是对有异常情况的线段及两侧地物、地貌进行重点检查,查明异常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现场记录;二是对界桩和界桩方位物进行逐个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的界桩及界桩方位物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现场记录,同时清除界桩周围的杂草、遮挡物,并将界桩上的文字重新描上红漆。每检查一个界桩均要拍摄彩色照片,作为联检资料。

内、外业联检工作结束后,毗邻双方要联合填写《福建省县级界线联合检查记录表》,加盖公章后逐级上报至省民政厅。

四、时间安排

3月上旬前,两市确定并下发《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界线联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月上旬前,由漳州市牵头召开两市联检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待定),部署及培训联检业务并进行内业联检。

8月底前,完成各条界线的外业联检工作,并填好联检记录表,起草县级联检报告,完成后报漳州、泉州两市汇总。

9月底前,由泉州市牵头召开两市联检验收总结会。

10月底前,漳州市政府与泉州市政府共同完成两市界线联检报告上报省政府,并报送省民政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