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 行政区域界线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漳政民〔2020〕10号
长泰县、华安县、安溪县民政局:
根据省综治办、省民政厅《关于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民办〔2012〕335号)的精神,现将《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漳 州 市 民 政 局 泉 州 市 民 政 局
2020年2月28日
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
行政区域界线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福建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综治办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加强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时处置因行政区域界线纠纷引起的突发事件,切实做好边界争议地区干部群众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有效维护漳州与泉州两市间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两市民政局联合成立“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纠纷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下设联络组、处置组、疏导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处置漳州与泉州两市间行政区域界线纠纷事件,主动与上访对象代表或纠纷各方组织者、发动者对话,做好说服、解释、疏导工作,解决争议,化解矛盾,避免上访,制止械斗,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
二、实施步骤
(一)应急处置方案。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视工作需要,采取如下方案进行处置:
第一方案:由副总指挥带领有关组人员赴争议地区做教育、疏导、化解和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稳定争议地区局势。
第二方案:由总指挥出面做协调处理工作。
第三方案:请求两市政府出面,指示两市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必要时请两市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二)纠纷处置原则。处理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应当遵循有利于边界稳定和谐、国家统一管理和保护、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互谅互让、顾全大局的方针,本着换位思考、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发生后,先由争议双方县级政府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由争议双方设区市政府协商解决;经协商还无法达成协议的,报省政府处理。
争议双方上一级人民政府受理的边界争议,由其同级民政部门协调或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经民政部门协调仍无法达成协议的,由民政部门或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报上一级决定。
三、工作要求
1.处置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纠纷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依法调解,果断处置。
2.疏导组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联络组或者处置组报告漳州与泉州两市间行政区域界线纠纷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会同乡(镇)街道有关人员做好疏导,紧急情况可直接报告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必要时由副总指挥或总指挥上报两市政府领导。
3.联络组人员在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向有关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确保与上级民政部门、事发地民政部门及毗邻有关部门的信息情况交换系统正常运行。
4.处置组有关人员应当在漳州与泉州两市间行政区域界线纠纷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有序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设法帮助解决边界争议,化解各种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
5.增强组织纪律,服从指挥,有效协调,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注意对外宣传,慎重做好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的宣传报道和情况上报工作。
附件: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纠纷应急处置指挥部人员名单
附件
漳州市与泉州市市间县级行政区域界线
纠纷应急处置指挥部人员名单
总 指 挥:陈 彪 漳州市民政局局长
杜朴生 泉州市民政局局长
副总指挥:游国钦 漳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周振强 泉州市民政局一级调研员
胡晓玲 泉州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林杰发 长泰县民政局局长
邹跃彬 华安县民政局局长
黄秀宗 安溪县民政局局长
联 络 组:杨志辉 漳州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李玉霜 泉州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薛文琴 长泰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
童素华 华安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何隆遐 安溪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处 置 组:林艺川 漳州市界线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艾玉河 泉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
陈燕燕 泉州市界管办副主任
许练艺 长泰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理事长
李晓萍 华安县民政局副局长
林宇翔 安溪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疏 导 组:胡育青 长泰县民政局股长
黄凤春 华安县民政局股长
郑雄山 安溪县界管办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