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2020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漳政民〔2020〕15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3月17日是第14个“国际社工日”。根据省厅总体部署和安排,定于3月中下旬在全省组织开展“战‘疫’有我,社工同行”社会工作主题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关于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的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践行专业使命、参与疫情防控,激励鼓舞广大社会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依托专业优势,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更好发挥作用,展示新时期全市社会工作发展成果。
二、活动时间
2020年3月16日至22日,为期7天。
三、主要任务
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在宣传周期间,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集中宣传,进一步凸显社会工作在疫情防控、扶贫济困、乡村振兴和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作用,推广各地社会工作者在不同领域提供专业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现各领域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提高社会工作认知度和知晓度,引导社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活动内容
(一)积极组织参与全省社会工作主题图片故事展。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发动有关单位、社工机构等提供展现社会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服务困难群体、服务社会的摄影作品和图片,讲述图片背后的社工故事,市局将择优参加省民政厅统一组织的评选,并向媒体推荐宣传。
(二)积极参与“2019年福建社会工作十大新闻”评选。各级民政部门要回顾总结2019年本地社会工作的发展成效和先进经验,盘点本地推进社会工作的重大举措、重大项目、热点事件和特色亮点等,积极组织发动有关单位、社工机构提供相关新闻信息,市局将择优参与“2019年福建社会工作十大新闻”评选活动。
(三)开展“优秀社工服务案例和优秀社工故事”展示活动。市局将依托漳州民政网和漳州民政公众号,开辟专栏,开展“优秀社工服务案例和优秀社工故事”展示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发掘、推荐报送近年来社会工作服务典型案例、优秀社工故事,特别是社工参与“三社联动”和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感人暖心故事、优秀案例。我们将在线上进行宣传展示。
(四)各地集中开展线上宣传。各级民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围绕主题,采取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线上宣传形式,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展现社会工作者职业风采。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形成合力。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宣传活动同社会工作领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作为发展社会工作、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围绕宣传周主题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会同有关单位,形成宣传合力,面向党政领导、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分类别开展宣传活动。
(二)创新形式,广泛宣传。各级民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主题宣传。可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辟专栏、开设专题,进行社会工作宣传;也可依托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推出一批形式新颖、易于传播的新媒体作品。
(三)突出重点,营造氛围。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发掘社会工作服务先进典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先进事迹,特别是社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感人暖心故事、优秀案例做法,展现各领域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着力提升社会工作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四)总结提炼,务求实效。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收集宣传素材,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关注度,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新时代社会工作发展营造更为有利的社会环境。由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本次活动主要以线上宣传和网络宣传为主,不举办现场活动。
请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于3月11日前上报“2019年福建社会工作十大新闻”推荐表和主题图片故事展作品;3月13日前上报“优秀社工故事”推荐表(附件3)”和“优秀社工案例”推荐表(附件4);3月26日前将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书面上报市局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
联系人:崔岩,联系电话:2025102
附件:1.“2019年福建社会工作十大新闻”推荐表
2.“抗‘疫’有我,社工同行”主题图片故事展作品征稿启事
3.“优秀社工故事”推荐表
4.“优秀社工服务案例”推荐表
漳州市民政局
2020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9年福建社会工作十大新闻”推荐表
新闻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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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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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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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配图 (1-2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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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抗‘疫’有我,社工同行”主题
图片故事展作品征稿启事
今年3月17日是第14个国际社工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的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践行专业使命、参与疫情防控,激励鼓舞广大社会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依托专业优势,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更好发挥作用,展示新时期全省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我厅决定举办主题为“抗‘疫’有我,社工同行”的全省社会工作图片故事展。现向各地和有关单位征集作品,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活动组织单位
福建省民政厅 厦门市民政局
二、征集内容
社工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感人暖心故事及照片,以及2019年以来福建社会工作者服务困难群众、致力脱贫攻坚、化解社会矛盾的先进事迹及照片剪影。
征稿时间:2020年3月5日至3月13日
投稿邮箱:24167291@qq.com
投稿文件名:XX市XX机构图片故事展投稿
三、征稿对象
(一)全省社会工作者;
(二)全省摄影专业工作者、广大摄影爱好者。
四、投稿要求
(一)参赛稿件必须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意义深刻、画面美观。摄影图片应为原始图、JPG格式,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每幅图片大小不低于2M。图片不要压缩,每人投稿数量不限。
(二)图片须附文字说明,介绍图片内容、背景、人物事迹等,不超过500字。
(三)投稿者应为作品的原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保证其所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四)对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以出版、复制、发行、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五)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五、评选奖励
由主办方组织评选,选出十件优秀作品,在社工宣传周宣布评选结果,并选送至省委人才办参加第六届全国人才工作新闻摄影暨短视频比赛。
附件3
“优秀社工故事”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二寸正身 免冠照片 |
政治 面貌 |
| 文化 程度 |
| 职业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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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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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 社会 工作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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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 和 工 作 图 片 | (2张图片,1000字以上,材料可另附) |
附件4
“优秀社工服务案例”推荐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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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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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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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和 项 目 图 片 | (4张图片,1000字以上,材料可另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