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更名的通知》(漳编办〔2019〕87号)精神,漳州市救助管理站更名为漳州市救助站。因工作需要,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漳州市救助站”印章,原“漳州市救助管理站”印章同时废止。
漳州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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