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政局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0年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年度、 期满考核和离岗前后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漳政民〔2020〕38号
各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市2018年招募派遣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即将服务期满;2019年招募派遣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即将满一年。为准确评价其在岗服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现就做好2020年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年度、期满考核和离岗前后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年度和期满考核
(一)考核原则、方法和对象。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和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考核。年度考核对象为2019年派遣且当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期满考核对象为2018年派遣且当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日期按派遣之日起2年足年足月足日计算,在此之前已离岗的高校毕业生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解除协议手续,不列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业务技术提高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廉”主要考核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情况。
(三)考核程序。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市民政局会同市人社部门负责本区域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具体考核工作由县民政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总结。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对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并填写《福建省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
2.民主评议。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服务单位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时,既要全面体现考核内容要求,又要重点反映工作完成情况。
3.组织考核。服务单位在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毕业生日常考察、年度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形成考核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议。对年度、期满考核拟推荐为优秀等次的人选,应在服务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民政局报市民政局核准,并经省民政厅同意后,可终止其服务社区计划协议。终止协议后,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确定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参加本地区考核总人数的30%。县民政局根据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表现、服务单位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按照优秀等次比例,会同人社局共同提出本地区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考核等次意见,并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综合考虑被考核人服务情况、县民政局考核意见,严格按照本地区优秀等次比例,确定考核等次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四)考核材料。县民政局将《考核登记表》《福建省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期满证书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和期满毕业生一寸免冠彩照(照片背后用铅笔备注毕业生姓名)等材料,于5月15日前寄送至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汇总的《考核汇总表》《信息采集表》各一份和毕业生照片等材料,于5月31日前统一寄送至省民政厅,电子版一并报送。县民政局应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并将考核材料存入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档案。
二、做好离岗交接
(一)工作交接。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各县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离岗前毕业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并督促指导服务单位和毕业生做好离岗前的工作交接。
(二)制发期满证书。对服务社区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并委托县民政局发放给毕业生本人,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三)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转接。服务期满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随就业单位迁转。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迁入生源所在地,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三、落实期满就业服务
(一)推动期满政策落实。各县要高度重视服务期满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施策,拓宽门路,强化服务,建立多渠道流动机制。加大符合各地规定条件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直接考核聘用力度,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和笔试加分政策,促进服务期满毕业生留在服务单位或面向城乡基层就业。要积极向本区域内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推荐服务期满毕业生,有条件的可组织专门的岗位对接活动。
(二)做好就业跟踪服务。县民政局要及时将2020年服务期满毕业生纳入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统计范围,认真做好就业跟踪统计工作,避免漏报、错报。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要及时记录并健全管理服务数据库;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要作为重点服务对象,进行实名登记,提供“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县民政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确定的考核原则、内容和程序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部署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年度、期满考核和离岗前后管理服务工作,考核结果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未按规定进行的,不予发放《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各县在考核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民政局联系。
联系人:黄步强,联系电话:0596-2023605(兼传真),电子信箱:zzjczq@126.com。
附件:1.福建省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2.福建省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
3.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期满证书信息采集表
漳 州 市 民 政 局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