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B129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政民〔2020〕63号
黄河清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进医养结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加快养老与医疗融合发展,解决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康复照护服务需求方面,民政部门做了以下工作。
在完善政策规划方面。《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14〕125号)提出,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其纳入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养老服务发展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17〕197号)提出,条件成熟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经医保经办机构确定后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推动设置医保定点,为居家老年人实施中医理疗,并刷卡结算。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经医保经办机构确定后接入开通医保定点端口,结算医疗费用,为办理登记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患者,免费提供限定的基本药物。《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17〕260号)明确,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设中医护理室,经提出申请,通过医保部门评估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行个人账户刷卡结算。
在建立工作机制方面。市委市政府明确了市民政局与市卫健委和市医保局的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与市医疗保障局在医疗救助方面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参与拟订医疗方面的专项救助政策措施。
在优化政策环境方面。2016年,民政部、原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6〕353号),确定了医养结合任务分工方案。同年,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52号),完善了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建立了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业务协作机制,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稳步推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服务更加方便可及。2017年,民政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老龄办等12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7〕2号)。2019年,民政部联合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积极营造了医养结合的良好政策环境,逐步建立完善了医养结合工作政策体系。
在公办养老机构方面。2017年以来,市福利中心以及龙海、云霄、诏安三个县级福利中心陆续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全市已建成11个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主要是实施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整改和评估,82家乡镇敬老院全部完成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整改,72家乡镇敬老院完成建筑和消防安全评估,占比87.8%。为解决乡镇敬老院规模较小、硬件条件不足的问题,我们还进一步开放养老市场,引导社会资本连锁化运营公办养老机构,采用“公建民营”模式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由2017年初的1家增加到目前的47家。
在养老人员培训方面。2018、2019年,我市连续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培训养老护理员200余人,反响很好。云霄县试点开展村(居)助老员选聘工作,为186个村(居)各选配一名助老员。今年,我们会同市人社局、财政局,开发村(居)助老员公益性岗位400名,既解决了部分基层村(居)养老服务力量不足的问题,又达到就业扶贫的目的,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对象实现就近就地稳定就业。
在社区养老规划方面。我们一直倡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结合设置,明确要求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与村(居)卫生所结合设置或内设医疗室,并取得了一些成效,如龙海市文苑村、华安县绵良村均建设了一楼为村卫生所,二楼为农村幸福院的养老服务综合体。《漳州西湖生态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有1所区级养护院和1所区级养老院。
您提到的养老机构重大疾病保险制度、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模式、酬薪保障机制等问题也正是我们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办发〔2019〕5号文件“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要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满足老年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需求。一是促进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发挥互补优势,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开展区域卫生规划时要为养老机构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留出空间。二是医疗保障部门要根据养老机构举办和内设医疗机构特点,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完善协议管理规定,依法严格监管。三是促进农村、社区的医养结合,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四是建立健全社区养老人才培养、评价、选拨、使用和激励保障改革措施,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养老护理员队伍。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签署:陈彪
联系电话:13959611660
联系人:陈建泗
漳州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