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新启点爱婴早教中心:
你会提交《关于变更住所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同意住所变更,住所变更前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道黄金宝小区1幢B商场,变更后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1号百嘉花园A幢5A、5B室。
漳州市民政局
2020年7月14日
【打印】【收藏】【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