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 监管检查情况的通报
漳政民〔2020〕165号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漳州市民政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漳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漳政民〔2020〕139号),漳州市民政局于近期组织对6家市级养老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养老机构能够规范有序运作,但在机构内部治理、机构运营和服务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抽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机构名称 | 检 查 内 容 | 检查结果 |
漳州市正兴养护院 | 1.有无登记和备案(许可),备案是否符合要求; 2.备案承诺和内容是否真实; 3.有无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有无签订聘用或劳务合同; 4.有无按规定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 5.是否对老年人进行入院评估,确定照料护理等级; 6.有无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7.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8.内设医疗机构的,有无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9.内设食堂或供餐单位的,有无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有无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10.是否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内容是否完整; 11.有无按照协议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12.有无建立健康和信息档案,能否实现妥善保管,机构和人员有无保护老年人信息和隐私; 13.有无提供精神慰藉服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14.有无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 15.有无意见反馈渠道,老人意见是否受到重视; 16.有无岐视、侮辱、虐待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行为; 17.是否建立和公开安全、消防、食品、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工作流程; 18.有无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医疗、康复、消防人员是否具备职业资格; 19.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场所有无安装视频监控并妥善保管记录; 20.有无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1.有无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22.有无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3.有无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 责令限期整改 |
漳州正兴新来福养护院 | 责令限期整改 | |
漳州市芗城区春晖爱心养护院 | 即知即改 | |
漳州市龙文区德润老年公寓 | 即知即改 | |
龙文区吉祥养护院 | ||
漳州龙池康养中心 | 即知即改 |
上述养老机构经限期仍未完成整改的,民政部门将做好监管检查与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程序处理。
漳州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