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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陈艺娟专(兼)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决定

闽司许决〔2020〕03058号

发布时间:2021.07.26来源:点击率:0

陈艺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陈艺娟律师的执业机构从福建履德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福建广景律师事务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