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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大通北路(胜利路至漳华路) 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结论书

漳财投审〔2020〕4号

发布时间:2021.05.13来源:点击率:0

漳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你单位送审的漳州市大通北路(胜利路至漳华路)道路改造工程结算项目,我局委托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经过工程量核实、单价取费审查等必要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审核结论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概算情况:

根据《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大通北路(胜利路至漳华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及核准设计邀请招标的批复》(漳发改审〔2016〕28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大通北路(胜利路至漳华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6〕36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大通北路(胜利路至漳华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漳发改审〔2016〕70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总投资概算2977.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600.03万元。

(二)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改造路线全长1422.211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行车道及人行道路面改造)、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电力电缆下地(仅土建部分)。

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三)项目建设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设计单位: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厦门兴鼎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省鑫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审核依据

(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漳财建〔2003〕33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有关规定。

(二)《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大通北路(胜利路至漳华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及核准设计邀请招标的批复》(漳发改审[2016]28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大通北路(胜利路至漳华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6〕36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大通北路(胜利路至漳华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漳发改审〔2016〕70号)。

(三)工程预算审核书、结算书、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工程量计算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等送审材料。

(四)计价等参照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FJYD-201-2005)、《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版)等有关规定,执行的政策文件有:闽建办筑〔2016〕13号、闽建筑〔2016〕15号、闽建价〔2016〕16号、闽建价〔2016〕11号、闽建价〔2016〕9号、闽建价〔2015〕28号、闽建筑函〔2015〕63号、闽建筑函〔2014〕156号、闽建筑〔2012〕40号及闽建筑〔2011〕6号文等文件;价格采用福建省2016年第一季度清单机械台班(不含增值税)和漳州市区201604期清单综合价(不含增值税)和福建省2016材机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主要材料为市场调查价,不含增值税)。

(五)其他与评审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

(六)工程审核意见的确认函等。

三、审核结论

本项目送审工程造价1215.1636万元,审定工程造价1134.3827万元,净核减80.7809万元,净核减率6.65%。审核事项说明如下:

(一)主要核减部分:

1、市政工程

(1)040203010001 清缝及灌缝  送审价为工程量16809.74米*单价7.13元/米=119853.45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4473.84米*单价7.13元/米=103198.48元,核减16654.97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2)04020301001 抗裂贴贴缝  送审价为工程量5379.12平方米*单价46.41元/平方米=249644.96元,审后价为工程量4631.63平方米*单价46.41元/平方米=214953.95元,核减34691.01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3)040204002003 人行道块料铺设  送审价为工程量739.66平方米*单价188.68元/平方米=139559.05元,审后价为工程量76.14平方米*单价188.68元/平方米=14366.1元,核减125192.95元,原因是部分花岗岩人行道板工程量核减,040204002001透水砖工程量核增。

(4)040203005003 水泥混凝土  送审价为工程量838.77平方米*单价86.85元/平方米=72847.17元,审后价为工程量334.16平方米*单价86.85元/平方米=29021.80元,核减43825.37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5)040205008001 横道线  送审价为工程量784.42平方米*单价109.15元/平方米=85619.44元,审后价为工程量679.24平方米*单价109.15元/平方米=74139.05元,核减11480.39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6)040205003005 标杆  送审价为工程量6根*单价12217.74元/根=73306.44元,审后价为工程量2根*单价12221.81元/根=24443.62元,核减48862.82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与单价核增同时影响。

(7)040205004005 标志板  送审价为工程量6块*单价3209.2元/块=19255.2元,审后价为工程量2块*单价3209.2元/块=6418.4元,核减12836.8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8)040803001001 电缆  送审价为工程量3608.94米*单价80.20元/米=289436.99元,审后价为工程量3391.50米*单价80.20元/米=271998.30元,核减17438.69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9)040805001004 常规照明灯  送审价为工程量81套*单价6444.02元/套=521965.62元,审后价为工程量80套*单价2764.89元/套=221191.20元,核减300774.42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与单价核减同时影响。

(10)041001001001 拆除路面  送审价为工程量838.77平方米*单价31.23元/平方米=26194.79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26194.79元,原因是未见相关资料,核减项目。

(11)041001004001 铣刨路面  送审价为工程量26049.12平方米*单价4.39元/平方米=114355.64元,审后价为工程量22268.56平方米*单价4.39元/平方米=97758.98元,核减16596.66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12)041001013001 砍树根  送审价为工程量218株*单价60元/株=13080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13080.00元,原因是未见相关资料,核减项目。

(13)BC001002 交通干扰费  送审价为工程量548工日*单价92.39元/工日=50629.72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50629.72元,原因是属于合同风险包干范畴,核减项目。

(14)050102007001 栽植色带  送审价为工程量134平方米*单价86.41元/平方米=11578.94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11578.94元,原因是该分部属于园林单位工程,由市政单位工程移至园林单位工程。

(15)050102007004 栽植色带  送审价为工程量81.25平方米*单价233.96元/平方米=19009.25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19009.25元,原因是该分部属于园林单位工程,由市政单位工程移至园林单位工程。

(16)030502005001 双绞线缆  送审价为工程量2520.00米*单价7.98元/米=20109.60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20109.60元,原因是未见相关资料,核减项目。

2、工程款税率调差核减21905.09元。

3、甲供材料设备费核减3225.72元。

(二)主要核增部分:

1、市政工程

040204002001 人行道块料铺设  送审价为工程量9080.25平方米*单价157.92元/平方米=1433953.08元,审后价为工程量9743.49平方米*单价157.92元/平方米=1538691.94元,核增104738.86元,原因是040204002003花岗岩铺装工程量核减,核增此部分透水砖面层。

2、园林单位工程

(1)050102007009 栽植色带  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34平方米*单价72.84元/平方米=9760.56元,核增9760.56元,原因是该分部属于园林单位工程,由市政单位工程移至园林单位工程。

(2)050102007012 栽植色带  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81.25平方米*单价82.21元/平方米=6679.56元,核增6679.56元,原因是该分部属于园林单位工程,由市政单位工程移至园林单位工程。

四、意见或建议

1、请你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

2、该项目审核后,核减率为6.65%,根据漳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意见》(漳政综〔2009〕72号文)规定,审核费用由承包人负担,请你单位将该项目审核费2.8648万元〔(500*3.1‰+500*2.9‰+215.1636*2.7‰)*0.8〕直接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3、该项目审核结论数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4、请你单位抓紧清理工程往来款项,认真做好工程财务决

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相关手续。

 

 

 

漳州市财政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