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98号建议的答复
漳财函〔2020〕1号
尊敬的郑志军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食品名城总部基地,通过总部—制造基地功能链条辐射带动为我市食品制造产业发展》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建设食品名城总部基地,通过总部—制造基地功能链条辐射带动为我市食品制造产业发展”的建议,我们认为契合漳州市食品产业发展的实际,有助于推动我市食品产业做大做强做优。近年来,我局也高度重视提升漳州“中国食品名城”影响力,积极安排资金,推动我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在政策上,配合市工信局拟定《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食品产业做大做强八条措施的通知》、《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食品产业做大做强八条措施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在资金上,除兑现食品八条政策资金707.23万元外,市财政还安排246.01万元,为全市食品中小微企业提供一(批)次型式试验,帮助企业评估和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安排300万元,用于举办食品交易博览会,安排23.5万元,用于企业参加交易会参展补贴;安排漳州市“中国罐头之都”荣誉品牌及产业平台共建经费32万元。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制定相应策略补助,目前有部分已有现成政策或相近政策。例如电商人才补助,财政每年已有安排相应经费给商务局开展电商重点人才培训;例如银行贷款贴息,对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上浮的利率部分,财政给予50%贴息,对纳入漳州市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库的技改建设项目发放贷款,市财政局给予技改贷款企业贴息2%,并分担20%的信贷风险;例如税收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享受技改奖励政策,以企业技改项目完工投产前一年的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从完工投产当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40%实行奖励。您提出的其他政策补助,我局也将主动作为,加强与工信、发改、科技等部门的配合沟通,尽快拟定相应的补助政策,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并报市政府批准,以支持食品名城总部基地的建设。另外,我局也将积极筹措资金,积极安排及向上级争取更多扶持资金用于支持我市食品产业及食品名城总部基地的发展。
领导签署:沈永祥
联系人:连维斌
联系电话:2026019
漳州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