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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106号建议的答复

漳财函〔2020〕2号

发布时间:2021.05.14来源:点击率:0

朱友添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生态补偿资金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平和县作为“五江之源”,近年来为保护县内流域、流域下游的生态,改善九龙江流域水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生态保护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2019年中央、省、市级共下达你县生态补偿的专项资金16722万元,主要有:

(1)重点流域生态补偿5318万元;

(2)汀江-韩江流域生态补偿4644万元;

(3)小流域“以奖促治”资金1250万元;

(4)农村环境治理155万元;

(5)土壤污染防治2670万元;

(6)高标准农田建设1509万元;

(7)农村公(户)厕改造170万元;

(8)农村生态垃圾治理556万元;

(9)农村污水管网新建改造170万元;

(10)农村保洁员补助280万元。

我局将一如既往支持你县做好生态保护工作:

1.继续向上争取更多优惠政策和项目。配合发改、住建、农业农村、生态环保、林业、旅游、交通等部门,向上申报生态项目时,多推荐你县项目,以争取更多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2.市级预算安排生态环保资金对县级专项补助,继续对你县给予一定的倾斜。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对你县由最高补助限额每亩1000元上浮10%;对老区农村公路建设按照5万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你县的补助标准提高至7万元/公里;2018年起3年内,市财政按照省级财政厕所革命补助标准的50%对新改建厕所进行补助,你县最高可再上浮20%;农村污水垃圾专项整治资金,将对你县给予倾斜扶持。

近期,我局将配合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制定我市范围内不跨设区市的流域生态保护生态补偿实施办法,作为《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的补充,采取争取省里支持一块,市里筹措一块,县乡(镇)集中一块的方法,加大你县中小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筹措力度,齐心协力促进你县中小流域上游地区可持续发展和全流域水质改善提升。

 

 

领导签署:沈永祥

人:刘大锋

联系电话:0596-2026122

 

 

                              漳州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