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船坞建筑北侧车库、儿童建筑西侧车库 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结论书
漳财投审〔2020〕46号
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送审的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船坞建筑北侧车库、儿童建筑西侧车库工程结算项目,我局委托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经过工程量核实、单价取费审查等必要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审核结论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概算情况:
根据《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漳发改审〔2010〕186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的批复》(漳发改审〔2011〕11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1〕48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1〕60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投资概算591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5509万元。
(二)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038000平方米,按市级公园标准兼滞洪功能进行建设,其中规划水面面积53333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包括湖体面积)为90%,园区内总建筑面积4982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区内景观建筑工程、绿化工程、服务设施工程、水体工程、园区内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市政配套工程及浦头港改造工程、污水厂周边除臭工程等公园配套基础。此次送审主要建设船坞建筑北侧车库、儿童建筑西侧车库。
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三)项目建设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审核依据
(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漳财建〔2003〕33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有关规定。
(二)《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漳发改审〔2010〕186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的批复》(漳发改审〔2011〕11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1〕48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1〕60号)。
(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属全资国有企业作为业主组织参与基础设施及市政公共事项投资与建设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14〕1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碧湖生态公园儿童建筑西侧地下汽车库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两个规划的批复》(漳政综〔2015〕106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调整建设内容的办理意见》、《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将23家分散在部门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和漳州市财政局持有3家企业股权划转给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的通知》(漳国资〔2014〕97号)、《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船坞建筑北侧车库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15〕2号)、《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儿童建筑西侧车库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15〕3号)、《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儿童建筑西侧车库变配电室的纪要》(〔2016〕2号)、《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船坞建筑北侧车库变配电室的纪要》(〔2016〕3号)、工程结算书、竣工图纸、施工图纸、计算书、岩土工程勘查报告等送审材料。
(四)计价等参照依据:
1、船坞建筑北侧车库、儿童建筑西侧车库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FJYD-201-2005)、《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版)等有关规定,执行的政策文件有:闽建筑〔2005〕15号、25号文、闽建筑〔2007〕2号、4号、15号、30号文、闽建筑〔2009〕3号文、闽建筑〔2010〕27号、32号文、闽建筑〔2011〕6号、37号文、闽建筑函〔2012〕4号文、闽建筑〔2012〕4号、9号、36号、40号文、闽建筑函〔2013〕92号文、闽建筑函〔2014〕156号文、闽建筑函〔2015〕63号文及闽建价〔2015〕28号文等文件;价格采用福建省2015年第三季度清单机械台班和漳州市区201511期清单综合价(主要材料为市场调查价)。
2、船坞建筑北侧车库变配电室工程、儿童建筑西侧车库变配电室工程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FJYD-201-2005)、《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版)等有关规定,执行的政策文件有:财税〔2016〕36号、建办标〔2016〕4号、闽建办筑〔2016〕13号、闽建筑〔2016〕15号、闽建价〔2016〕16号、闽建价〔2016〕11号、闽建价〔2016〕9号、闽建价〔2015〕28号、闽建筑函〔2015〕63号、闽建筑函〔2014〕156号、闽建筑〔2012〕40号及闽建筑〔2011〕6号文等文件;价格采用福建省2016年第二季度清单机械台班(不含增值税)和漳州市区201607期清单综合价(不含增值税)和2016年福建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不含增值税)(主要材料为市场调查价,不含增值税)。
(五)其他与评审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
(六)工程审核意见的确认函等。
三、审核结论
本项目送审工程造价7210.5892万元,审定工程造价6113.6831万元,净核减1096.9061万元,净核减率15.21%。审核事项说明如下:
(一)主要核减部分:
A、船坞建筑北侧车库
1、桩基工程
010201001003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送审价为工程量8973m*单价207.51元/m=1861987.23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1861987.23元,原因是送审清单组价与原清单不符,审核另列。
2、基坑支护工程
(1)010202004001 喷粉桩 送审价为工程量16339.05m*单价360.82元/m=5895456.02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5779.65m*单价360.82元/m=5693613.31元,核减201842.71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2)010202004002 喷粉桩 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5779.65m*单价-16.81元/m=-265255.92元,核减265255.92元,原因是按桩基记录中粉喷桩的型钢工程量调整,审核另列扣除原清单内多算部分工程量。
(3)010201003002 混凝土灌注桩 送审价为工程量390m*单价645.55元/m=251764.5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251764.5元,原因是送审清单做法与实际不符,审核另列。
(4)010603002001 空腹柱 送审价为工程量38.93t*单价7156.81元/t=278614.61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278614.61元,原因是竣工图无此项内容。
3、地下室
(1)010703001005 卷材防水(底板) 送审价为工程量7259.93㎡*单价117.53元/㎡=853259.57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853259.57元,原因是变更项目,实际做法与原标内清单不符,审核另列清单。
(2)010703001006 卷材防水(外墙) 送审价为工程量2161.64㎡*单价132.35元/㎡=286093.05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286093.05元,原因是变更项目,实际做法与原标内清单不符,审核另列清单。
(3)010416001003 现浇混凝土钢筋 送审价为工程量814.36t*单价2882.4元/t=2347311.26元,审后价为工程量735.914t*单价2882.4元/t=2121198.51元,核减226112.75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4)020101001002 水泥砂浆楼地面 送审价为工程量4241.11㎡*单价137.6元/㎡=583576.74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583576.74元,原因是现场未施工,给予核减。
4、安装(消防暖通)
040505002001 钢管顶进 送审价为工程量250m*单价1011.23元/m=252807.5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252807.5元,原因是现场未施工,给予核减。
B、儿童建筑西侧车库
1、桩基工程
010201001005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送审价为工程量4837m*单价213.49元/m=1032651.13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1032651.13元,原因是送审清单组价与原清单不符,审核另列。
2、基坑支护工程
(1)010202004003 喷粉桩 送审价为工程量14523m*单价420.2元/m=6102564.6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3656m*单价412.13元/m=5628047.28元,核减474517.32元,原因是工程量及单价核减。
(2)010201003001 混凝土灌注桩 送审价为工程量448m*单价653.88元/m=292938.24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292938.24元,原因是送审清单做法与实际不符,审核另列。
(3)010603002001 空腹柱 送审价为工程量41.92t*单价7156.81元/t=300013.48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300013.48元,原因是竣工图无此项内容。
3、地下室
(1)010703001005 卷材防水(底板) 送审价为工程量5897.52㎡*单价117.53元/㎡=693135.53元,审后价为工程量5534.3㎡*单价80.99元/㎡=448222.96元,核减244912.57元,原因是变更做法,工程量及单价核减。
(2)010416001024 现浇混凝土钢筋 送审价为工程量735.096t*单价2891.54元/t=2125559.49元,审后价为工程量669.451t*单价2871.3元/t=1922194.66元,核减203364.83元,原因是工程量及单价核减。
(二)主要核增部分:
A、船坞建筑北侧车库
1、桩基工程
010201001002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8610.3m*单价207.51元/m=1786723.35元,核增1786723.35元,原因是送审清单组价与原清单不符,审核另列。
2、基坑支护工程
010201001001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500m*单价210.4元/m=105200元,核增105200元,原因是送审清单做法与实际不符,审核另列。
3、地下室(合同外增减项目)
(1)010703001002 卷材防水(底板) 送审价为工程量-7259.93㎡*单价35.3元/㎡=-256275.53元,审后价为工程量7047.39㎡*单价77.29元/㎡=544692.77元,核增800968.3元,原因是变更项目,实际做法与原标内清单不符,审核另列清单。
(2)010703001004 卷材防水(外墙) 送审价为工程量-2161.64㎡*单价31.05元/㎡=-67118.92元,审后价为工程量2099.8㎡*单价101.3元/㎡=212709.74元,核增279828.66元,原因是变更项目,实际做法与原标内清单不符,审核另列清单。
B、儿童建筑西侧车库
1、桩基工程
010201001001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4426.55m*单价207.65元/m=919173.11元,核增919173.11元,原因是送审清单组价与原清单不符,审核另列。
2、基坑支护工程
010201001003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送审价为0元 ,审后价为工程量560m*单价207.05元/m=115948元,核增115948元,原因是送审清单做法与实际不符,审核另列。
3、地下室(变更部分)
010703001009 卷材防水(底板) 送审价为工程量-5897.52㎡*单价35.33元/㎡=-208359.38元,审后价为0元,核增208359.38元,原因是变更做法,已在010703001005 卷材防水(底板)核减清单单价。
四、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未进行施工招标,建设单位直接委托下属子公司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属全资国有企业承担业主参与基础设施及市政公共事项投资与建设决算原则的函》(漳财企函〔2014〕1号),该项目的决算原则应为“建安费按照财政评审的预算审核价计算,前期费用按照决算价计算”。
六、意见或建议
1、请你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
2、该项目审核后,核减率为15.21%,根据漳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意见》(漳政综〔2009〕72号文)规定,审核费用由承包人负担,请你单位将该项目审核费14.2809万元直接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3、该项目审核结论数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4、请你单位抓紧清理工程往来款项,认真做好工程财务决
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相关手续。
漳州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