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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州市龙江路(迎宾路至水仙大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批复

漳财投审〔2020〕51号

发布时间:2021.07.26来源:点击率:0

漳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你单位送来的漳州市龙江路(迎宾路至水仙大街)道路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项目,我局委托漳州信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重点抽查会计记录、施工合同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概算及资金构成情况:

项目根据《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龙江路(迎宾路至水仙大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及核准勘察设计监理先行招标事项的批复》(漳发改审[2015]64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龙江路(迎宾路至水仙大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5]98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龙江路(迎宾路至水仙大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5]119号)等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3034.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436.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6.59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39.18万元,建设期银行贷款利息111.28万元)。资金来源为由业主多渠道筹集,建设期限:12个月。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为漳州市龙江路(迎宾路至水仙街)道路改造工程,改造道路全长1038.839米,道路红线宽56米,设计时速50km/h。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旧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路缘石、道路交通、人行道修复、道路照明、综合管线改造、绿化修复等市政工程。

(三)与项目建设主要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漳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2、设计单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监理单位: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福建荣冠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截止2017年12月31日,到位资金2137.10万元。详见下表:

 

 

 

 

年度投资计划

资金到位情况

年度

金额(万元)

预算下达文号

日期

金额(万元)

2015

1757

漳建计【2015】6号
漳建计【2015】28号

2015年6月

144.9

2015年8月

3.7

2015年9月

3.9

2015年10月

6.2

2015年11月

1598.3

小计

1757

2016

300

漳建计【2016】18号

2016年10月

300

2017

80.1

漳建计【2017】12号
漳建计【2017】22号

2017年6月

80.1

总合计

2137.1

 

总合计

2137.1

2、资金使用情况:(1)支付建安工程款19,194,582.00元;(2)支付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75,908.58元。

二、评审依据

(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建[2003]58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有关规定;

(二)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龙江路(迎宾路至水仙大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及核准勘察设计监理先行招标事项的批复》(漳发改审[2015]64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龙江路(迎宾路至水仙大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5]98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龙江路(迎宾路至水仙大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5]119号)等文件;

(三)《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财建[2016]83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

(四)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单位有关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

(五)其他与评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

(六)送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

三、评审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根据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漳州市市政工程中心)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进行账表查证、询问及实质性审核方式为主。

(二)评审范围和内容:审核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合同、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资料。审核期间为项目筹建时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四、评审结论

(一)工程及其他费用招、投标情况评审:

本工程建筑安装、勘察、设计、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他项目采用比选或直接委托方式发包。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截止2017年12月31日,到位资金20,371,000元,项目总支出21,370,490.58元(包括本次审核核减测绘费12,670.00元),结余指标509.42元于2018年3月退回漳州市财政局。

(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

本项目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各项支出手续较为健全。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项目工程款已全部结清。

(四)竣工财务报表评审

1、编制依据和方法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2、报表所列有关数字齐全、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正确;

3、已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五)审定投资额及审增(减)原因

建设单位送审的投资总额21,370,490.58元,审定的投资总额21,357,820.58元,净核减12,670.00元。具体为:

待摊投资送审数2,175,908.58元,审定数为2,163,238.58元,核减12,670.00元,原因是多计测绘费。

(六)工程投资概算执行情况:

本项目工程的批复概算为30,340,30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审核后的项目决算投资款21,357,820.58元,工程实际支出比概算节余8,982,479.42元。

五、意见及建议

1、请贵单位按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

2、未按规定办理结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430元,建议贵单位应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成本核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建议贵单位以后应及时编制。

4、抓紧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移交手续。          

 

 

 

漳州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