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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州市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中心工程项目 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批复

漳财投审〔2020〕68号

发布时间:2021.07.27来源:点击率:0

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送审的“漳州市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中心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项目,我局委托福建宏友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重点抽查会计记录、施工合同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概算及资金构成情况:

该工程项目于2016年07月26日取得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州市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中心(残疾人就业中心、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6]76号),总投资概算4,091.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449.80万元,其他费用446.7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94.83万元。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6,774.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4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228.8平方米(含已建6,13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11.5平方米。项目新建地下室一层,地上残疾人就业中心七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六层,门卫一层。

(三)与项目建设主要相关单位:

项目建设: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厦门市广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大迅安装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福建省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分院和福建省千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勘察单位:漳州市建工程勘察院

测绘单位:漳州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预算编制单位: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决算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二、评审依据

(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建[2003]58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有关规定;

(二)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州市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中心(残疾人就业中心、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漳发改审[2015]58号);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州市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中心(残疾人就业中心、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5]136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州市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中心(残疾人就业中心、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6]76号);

(三)《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财建[2016]83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

(四)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单位有关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

(五)其他与评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

(六)建设单位的复函等。

三、评审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

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及各项制度的履行和管理控制情况以符合性审核为主;项目的工程结算、竣工财务结算及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以实质性审核为主。

截至评审日,建安投资工程款,以漳州市财政局审核批复数为依据;配电工程以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结算审核数据为准;设计费、监理费、评审费、勘察费等待摊投资项目的结算,以建设单位提供的付款凭据、结算报告、发票、相关合同、会计凭证、账簿及财务报表等资料为依据。

(二)评审范围和内容:

该项目的建安投资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评审费、勘察费等支付情况,支付手续的完整及符合依据文件规定进行核对。

四、评审结论

(一)工程及其他费用招、投标情况评审:

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厦门市广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人民币贰仟柒佰捌拾肆万零贰佰壹拾柒元肆角玖分。施工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监理服务费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

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漳州市闽希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电梯采购与安装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配电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福建大迅安装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配电工程人民币壹佰零肆万陆仟壹佰捌拾肆元玖角壹分。

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厦门市益绿水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为中选人。项目的(预算编制)造价咨询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中选人,中选价以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的2%计取(含所有费用且钢筋不另计算)。临时用电设计采用比选方式确定福建同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中选价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基坑支护监测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漳州市翔云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中选价为人民币玖万陆仟陆佰陆拾元整。项目的白蚁防治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漳州市京立白蚁防治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中选价为人民币贰万捌仟捌佰柒拾伍元整。桩基检测采用比选方式确定福建省中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中选价为人民币玖万壹仟陆佰玖拾伍元整。财务决算服务机构采用比选方式确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选人,中选价按闽财建〔2008〕141号文标准收费的68%作为计费标准,环保检测验收报告编制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为中选人,中选价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叁佰元整。消防设施检测采用比选方式确定福建省中泰消防检测有限公司为中选人,中选价公共建筑地上部分为每平方壹元贰角(¥1.20.00元/m2),地下室为每平方贰元陆角。

项目的勘察设计的方案设计比例占15%直接委托福建省千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比例占85%直接委托该公司下属单位福建省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分院,按标准收费1,168,000.00元,占比例85%部分设计费打0.85折,共计费用为843,880.00元。

测绘费、部分检测费、部分设计费等费用,采取直接委托方式。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评审:

截至2020年06月30日,该项目共到位资金36,750,000.00元。详见下表:

序号

拨款日期

凭证号

摘要

金额(元)

拨款单位

1

2016年11月18日

记2

收到财政转入项目建设资金

14,500,000.00

漳州市残疾联合会

2

2017年7月28日

记5

收到财政转入项目建设资金

11,000,000.00

3

2018年8月6日

记1

收到财政转入项目建设资金

10,000,000.00

4

2019年12月24日

记2

收到财政转入项目建设资金

1,250,000.00

合计

36,750,000.00

 

截至2020年06月30日,该项目账面专款支出34,803,106.88元,详见下表:

摘要

含税金额

备注

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150,325.00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2,673,726.18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14,485,388.76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9,939,748.11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389,812.39


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7,164,106.44


合        计

34,803,106.88


截至2020年06月30日,该项目未支付工程款、监理费等共计1,774,370.88元,其中:应付福建启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费74,250.00元,应付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电梯年检费2,880.00元,应付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咨询费2,165.00元,应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决算费9,700.00元,应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环评费14,300.00元,应付漳州市闽希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电梯款75,000.00元,应付福建大迅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123,731.90元,应付厦门市广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1,472,343.98元(未扣除核减率超过5%应承担的决算评审费65,508.00元)。

截至2020年06月30日,该项目的银行存款1,946,893.12元,该项目资金余额172,522.24元。

(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

核算凭证附件的依据比较完整,支付各种款项都有政策文件作为依据,项目工程档案收集齐全;部分项目工程待投投资费用未能及时取得相关票据。

(四)竣工财务报表评审

1.编制依据和方法是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2.报表所列有关数据比较齐全、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正确。

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真实、客观,内容完整。

(五)审定投资额及审增(减)原因

该项目建设单位送审的含税金额为36,574,811.76元,审定该项目总投入含税金额为36,072,998.01元(其中进税额3,023,471.22元),净核减含税金额501,813.75元,具体如下:

1.该项目的建安工程结算核减率14.9%,根据漳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意见》-漳政综〔2009〕72号规定,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应核减待摊投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工程结算审核费65,508.00元。

2.该项目的物业费属于竣工验收3个月后新发生的费用,且与项目相关投资不存在关系,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物业费含税金额306,240.00元。

3. 该项目的电费属于竣工验收3个月后新发生的费用,且与项目相关投资不存在关系,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电费含税金额118,340.92元。

4. 该项目的月度精英奖励属于竣工验收3个月后新发生的费用,且与项目相关投资不存在关系,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月度精英奖励含税金额600.00元。

5. 该项目的水费属于竣工验收3个月后新发生的费用,且与项目相关投资不存在关系,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水费含税金额5,364.83元。

6. 该项目的电梯年检费属于竣工验收3个月后新发生的费用,且与项目相关投资不存在关系,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电梯年检费含税金额5,760.00元。

(六)工程投资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工程项目概算金额为40,913,600.00元,审定总投入含税金额为36,072,998.01元,节约概算金额4,840,601.99元,节约率为11.83%。详见下表:

序号

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

批准概算

审定投资

审定投资较概算增减额

备  注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按批准概算明细口径或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填列

 

 

 

 

 

 

 

总    计

 

40,913,600.00

 

36,072,998.01

-4,840,601.99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15358.30㎡

34,498,000.00

 

32,355,277.97

-2,142,722.0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467,300.00

 

3,372,515.04

-1,094,784.96

 

基本预备费

 

1,948,300.00

 

345,205.00

-1,603,095.00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1. 进项税额 3,023,471.22元,其中:工程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款含税金额30,682,746.59元,不含税金额27,735,343.82元,进项税额 2,947,402.77元;待摊投资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金额1,402,882.36元,不含税金额1,326,813.91元,进项税额76,068.45元;该部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全部进行抵扣认证。

2.配电工程结算价采用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漳州市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中心(残疾人就业中心、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配电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漳城集投审〔2020〕011号)的审定价。

4. 未独立核算银行存款利息,未对待摊费用进行扣减。

5. 从2018年8月开始至今该公司代残疾人联合会支付的物业费含税金额306,240.00元、电费含税金额118,340.92元、水费含税金额5,364.83元、电梯年检费含税金额5,760.00元,以上费用不属于本次评审内容范围,由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残疾人联合会另行结算。

6. 漳州市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中心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条款与漳州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市属全资国有企业承担业主参与基础设施及市政公共事项投资与建设决算原则的函》(漳财企函[2014]1号)“工程建设项目的建安费按照财政评审的预算审核价计算”的差异部分,不属于本次评审内容范围,其差额部分由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残疾人联合会另行结算。

六、意见及建议

1、请贵单位按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

2、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建议贵单位以后应及时编制。

3、抓紧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移交手续。          

 

 

 

漳州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0

(此件主动公开)